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這樓好久沒更新囉,我來頂一下!
這台整個停在台車格外的,也是用『併排停車』舉發製單囉!
我們台灣最美麗的風景連老外都感到震驚啦~



strive wrote:
這樓好久沒更新囉,我...(恕刪)


感謝支持

我用今天收到的數十封2400元舉發的回覆

回報您囉

繼續加油啦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2017-04-14 17:42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060414174292XX,
經檢視所提供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違反法條:第56條第2項第00款第02目 - 併排停車-104.7.1起使用
處理情形:已舉發在案

違規事實:根據附件資料顯示,違規事實明確,已舉發在案
承辦人:陳XX
承辦人電話:(02)2902-2XXX
本郵件是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batmananticrime wrote:
分享給大家今日台北下雨天的街景!...(恕刪)


台北為台灣首善之區
沒想到 文盲 還真是多

A辣愛怕跑 wrote:
違規魔人看到這種新聞一定是笑呵呵.一定說是遭到報應


沒錯

只要有一個檢舉者比較負面的新聞

違規者就會覺得自己獲勝

就可以繼續違停違規當作獎勵

真的很有趣

紅線~







00000000000000000000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恕刪)



併排違停害死人命!!!















A辣愛怕跑 wrote:
併排違停害死人命!!!


感謝您收集如此多的新聞

違停者已經公開說

大家都在違停,不會那麼倒楣撞到我啦

所以多多檢舉救自己囉


不服併排停車罰600 她申訴成功改罰240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婦女駕BMW休旅車外出購物,一時找不到停車位,將
車子併排停在停車格內車輛的左後方,遭人錄影檢舉,警方以「併排臨時停車」罰600元
,未料婦人不服,認為她是「併排停車」而非「併排臨時停車」,沒想到申訴成功,反而
開罰2400元,比原來加罰了1800元。

高市三民二警分局交通組組長劉易鑫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臨時停車」
是指車輛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警方接獲婦人申訴後,再次檢視民眾的檢舉光碟,發現婦
人併排停車後,下車買東西長達3分鐘以上,所以是「併排停車」而非「併排臨時停車」。

警方表示,員警處理疏失部分,予以行政懲處外,並寄發更正通知書通知婦人,將原罰單
改為「併排停車」罰2400元。

這名婦人原本「併排臨時停車」的罰單,只需罰600元,申訴後改「併排停車」罰2400元
,比原來的600元又加罰了1800元,婦人收到更正通知書後驚呆了,再次提出申訴,請警
方改以「併排臨時停車」罰600元就好,可是為時已晚,警察也只能依違規事實舉發了。

今年6月中旬,這名婦人駕車經三民區大順二路時,將車子併排,被人錄影檢舉,婦女收
到罰單,她認為罰單內容有誤,提出申訴,可能以為警方開錯罰單,受理申訴後,可能會
撤銷罰單,自己就不用受罰,沒想罰單更改後,罰得比申訴前還重,讓她直呼「嫑嫑」。


新聞連結
cdyao wrote:
不服併排停車罰600...(恕刪)


再次檢視民眾的檢舉光碟,發現婦人併排停車後,下車買東西長達3分鐘以上

所以檢舉人拍攝影片有長達3分鐘以上。

既然會錄影還特地燒錄光碟檢舉,檢舉人應該是檢舉違規車輛"併排停車",而非"併排臨時停車"。

員警處理疏失部分,予以行政懲處外。

總覺得該名員警不會只有這一件處理疏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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