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ayamah wrote:
我開快二十年的車,天...(恕刪)
哇~ 請問您在高速公路上看到的遺落物(如:輪胎皮),
不知十隻手指頭 + 十隻腳指頭夠不夠數?!
今天問題不是在於:誰守法!
而是發生事件後的認定,還有很多發生因素,是來自於「意外」~
而這個意外,是誰要去承擔!
kevin03 wrote:
考題:
一位開車者開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中~ 壓到一顆「1cm」的碎石彈向後方~
後方正巧是一位重機騎士,被擊中安全帽時,雖然有風鏡擋住~
但還是造成破裂而看不到前方而撞向護欄~
同時,後方一部汽車跟隨重機後方,因重機突然撞護欄,騎士彈至車道上.... 碾過!
因煞車不及碾過騎士的汽車緊急煞停~
後方數部汽車同時因反應不及,撞上前車的撞上,碾過那摔落司機的繼續碾~
請問:「這肇事責任歸屬?」
1. 國賠:因為路上有 1cm 的碎石,國道清潔隊未盡清潔的責任?
2. 使用最高解析度的監視器,看該石頭是來自哪部砂石車的遺漏,提出告訴?
3. 第一部壓到 1cm 碎石的汽車?(這有多小您可以在 10~20M 外看到嗎?並閃避?)
4. 重機騎士,沒有注意到一顆以時速 100km/hrs 飛過來的碎石而閃避,生死自負。
5. 後方跟在重機騎士碾過他的汽車?(來得及煞嗎?)
6. 最後幾台因反應不及追撞,或加重碾過(傷害)的其他汽車?
請「支持重機上國道的重機族」作答!
冷眼之人 wrote:
真有趣,讓我們來修改...(恕刪)
kevin03 wrote:
呵~ 腦力激盪囉~
小弟不才,看閣下您這麼改,就知道是位達人,是否方便指出答案呢?!
重機、汽車等在「高速公路」都是會有死亡的事故~
但「存活率」是否相同?!
而「過失殺人、過失傷害及僅為財損間」是否相同?!
另外,1cm 碎石所造成的損害,汽車 vs. 重機,是否相同?!
汽車被擊中,頂多擋風玻離裂損~
重機車友被擊中... 很容易失神或失控~
建議若要改此文,若以汽車為例,1cm 改為 5~10cm 為佳~
但這 5~10cm 碎石擊中重機騎士.... 真的老天要保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