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荒人 wrote:
如果樓主早就把影片放上來
會有這麼多[腦補]的情況嗎!?
在你發表比樓主還強的言論之前,樓主不是就有描述情況了嗎(22F)
還是你認為除了影片外,用寫的都不算?
那也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omio wrote:
是啊~我也覺得可惜因...(恕刪)
chienfeng0107 wrote:
老實說,我還真的不敢把影片放上來,因為我曾四度距離該台MPV車輛約半個車身,
依照樓主,我還真的算惡意逼車。(在此我還真希望當下納場的駕駛原諒我跟這麼近,因為真的有急事,需要北上),說真的,我當下非常想超車,但罰單漲價,難道警察會裡會說我有急事,特例不開罰單?
不過,該台納場車輛離前一台車距離,約一台半至兩台車之距離,不知道是否前一台車就是樓主?
但我還真的很好奇想問問樓主:
1.您後來鎖PO的照片中,並沒有衲場車輛,且日期是2009年,難以說服大家。
2.你所PO的第一張照片,雖有納場車輛,但又非隧道中,周遭似乎又無法辨識是否隧道附近。一樣無說服 力。
今天我並非衲場愛用車族(本身所開的車是T場),也不用幫他們說話,紙不過樓主大大所PO第一篇文章,是否可以不用如此直接指名道姓;只要寫個新品牌的L場車輛 等等之類的話題,大家就會知道了。如此的指名道姓,也難怪會有人有反抗的爭議話題。
最後,樓主大大,你贏了,你成功讓各位有正義的鄉民近來討論,且回復率很高。個人覺得,人生在世,苦短幾年,沒必要將時間花費在這有爭議的話題上。早點認清你所在是台灣,就算是亭個紅綠燈,都會有被人撞的可能性。如何確保自己安全、又如何保有事發當時完整證據,相信各位大大及樓主都在清楚不過。(自從我上下班時,都被一台小賓以時速190km/h刷卡<我朋友>、下班時卻被小賓前保桿黏在我後保桿逼車時,我就去裝了PAPAGO P2行車紀錄器。別問我為什麼不裝四鏡頭<預算有限>)
此篇回文後,我將不再做任何發表,也在次對當下納場車上駕駛及乘客再次說聲抱歉。
亦祝各位有正義感的大大~新年快樂~
omio wrote:
原本以為你消失了看到...(恕刪)




chchris8888 wrote:
樓主啊,建議您還是把您的影片PO上來吧,就算只有前面也是可以參考,
不然看樣子您也只是空口說白話,不斷把別人炮回去,這也沒啥意義可言...
再回過頭來說說,如果您覺得因為您只有前拍的影片,可能在證據力方面是很薄弱的,
自然是會被大家炮的,如果您是01的常客,又何嘗不知會發生這個狀況呢??
如果知道的話,那您又何必上來讓大家炮了之後,才來說要興訟咧???
再說,畢竟您在01的版本掀起了一波腥風血雨,你對納廠的評論也多以負面為主,
如果您的證據力是不足的,納廠也是有權力來告你的,
01上的傳統,一直就是“有圖有真相”,希望您可以維持這個優良的傳統,不要空口說白話了
感謝...
FREE BIKER 67 wrote:
樓主所遇到的後車是 LUXGEN MPV ,掛了試車牌,但是他不能確定
該車駕駛是否為納智捷公司的員工,但樓主本文的標題與內容,都是
直接指名要納智捷總公司來檢討改進,並且要求員工。
所以,在邏輯性與道理上仍是有些爭議的。
omio wrote:
不需要聲援
我不知道車上是不是一定有員工
我不懂公司運作方式
我只知道是 「試」xxxx 車牌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