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an lu wrote:
所以黑車到底是有錯還沒錯!?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691
本 文:主旨:有關貴局函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適用事
宜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 101年12月 5日國道警交字第1010082465號函。
二、查旨揭規則第11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
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
,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如駕駛人行駛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途中有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之情形者,係有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 1項第 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之
處罰適用,至如駕駛人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未顯示方向燈告知
前後車輛者,則係適用前揭條例第48條第 1項第 1款「在轉彎或變
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之規定舉發處罰,並已分別於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備註說明,應為明確無誤。
正本: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副本:
個人見解:黑車在變換車道的時候,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以及間距,所以有錯。
dsp9999 wrote:
妳從後照鏡有辦法完全判斷安全距離是多少嗎? 每次我看都覺得很不準 都還要判斷後照鏡才能大概抓出個距離, 還有黑車那切進去角度也許有死角問題.. 重點是他切沒注意 這個就明顯錯.
但基本上黑車打了方向燈 而且又是交流道附近 在台灣太常有一口氣切三條線的人 基本有車在附近就要注意了,以那個速度 翻車車主明明有很多項選擇 1.煞車 2.切最內線 3.鳴喇叭 4.切外線...(恕刪)
等等,切換車道不是要轉頭過去看的嗎?
啥時候變成只要看後照鏡就ok了?
如果轉頭過去看都抓不出來距離,真的替你捏把冷汗...
另外個問題就是就是行車記錄器的視角不全然是駕駛看到的視野,駕駛或許真的被嚇到然後有碰撞,影片中有顯示她碰撞了兩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