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chin wrote:單線道有機車擋路中...(恕刪) 以道路處罰條例第 47 條來看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依第五項表示要超車請先保持安全距離後按鳴喇叭(勿連續)或顯示超車燈光(勿持續開啟)提醒前車讓道!前車不讓就繼續跟然後檢舉,對方不讓千萬不要超車!其實是看耐心,誰沒耐心先違規基本上就輸一半了!
lch0564 wrote:檢舉很費工夫的,剪影片,留資料,有的還要加上信箱驗證(恕刪) 真的! 昨晚一口氣檢舉了44台車,少睡了兩小時,很久沒這麼搞剛了!上週五下班,台南永康省道中線車禍,大家乖乖排隊就是有一堆自私車往機車道擠搞到車禍點三條車流要匯成一條結果全塞在一起我下班趕著要去接小朋友也被這些人搞到來不及,還要臨時拜託人本來大家乖乖排隊就可以順暢很多就是有這些傢伙大家才浪費一堆社會資源只好少睡兩小時做點善事貢獻貢獻
yhwu31005 wrote:但是對於交通順暢卻一點幫助也沒有,只飽了國庫而已!!...(恕刪) 不會啊~~~自從知道檢舉達人愈來愈多我開車騎車都會更謹慎守法轉彎、變換車道必打方向燈車道行車遵照指示絕不併排停車非不得已絕不違規停車非不得已絕不強行插入連續車流不敢保證100%不違規,但絕對更謹慎許多而且萬一情非得已、違規被檢舉,我也會自我檢討絕對不會自己做錯事,還亂罵檢舉達人(不過目前還沒有被檢舉過 )所以我想檢舉達人對交通順暢是有一些幫助的如果樓主覺得沒有幫助那就是樓主所認識的違規魔人屬於收罰單都不怕的那種實在太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