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59859 wrote:
都到100多樓了

為什麼沒有人拿"全家"出來比
全家一樣一堆店到店
一樣是違停
但他們讓我感覺"有收斂"
做生意之外會盡量"關懷他人"
使用小貨車
而不使用大貨車

我經常看到7-11大貨車
常常在中午"小學生放學時間來"
讓小學生走到路上去.險象環生
我是不會去檢舉啦...

但要消費..盡量去全家

全家的規模不能跟7-11比啦
7-11家數多,生意好,要補的貨品跟寄送的物品比全家多很多
不用大車用小車是要跑幾趟

嵐夜 wrote:
我覺得你說的很好,要是全台灣人民素質都能跟你一樣那該多好。





全台灣的物流運輸業都要養家活口,所以違規害死其他用路人是天經地義,這就是01上那些理盲濫情人的想法。


那些支持違規的人不用跟我在那邊543,現在政府是沒有立法強制你超商、各個營業場所一定要有卸貨區停車格,所以就可以得了便宜又賣乖? 所以要等明文規定才要設立就對了?

垃圾車每天出來也都是違停

要不要叫垃圾車停收
垃圾車有法規特許可以臨停
01forever wrote:
垃圾車每天出來也都是...(恕刪)

01forever wrote:
垃圾車每天出來也都是違停
要不要叫垃圾車停收


讚讚讚

支持檢舉 微罪免罰

01forever wrote:
垃圾車每天出來也都是違停

要不要叫垃圾車停收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公務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或停車地點得不受法規之限制。

這就是一個符合公眾利益而就地合法的好例子

mark0826 wrote:
每天早上路口一定都...(恕刪)



大呆群 wrote:
果然大部分的台灣人...(恕刪)





是啊! 違規就檢舉! 然後發文顯出自以為正義!

也不知自己間接就是造成違規的消費者!

還一副道貌岸然樣的發言!

你的觀念非常正確, 一定很多人會認同, 我也深感佩服!

警察局長及交通部長的位置等著你來選!


交通志工 wrote:
垃圾車有法規特許可以臨停

可是一樣對機車造成危險

很多人一直拿大貨車違停害人送命

合不合法是另一個問題


正確答案在這

樓主是住附近嗎?

市長的鄰居

這個公車站的公車很少靠站停的阿

都是停在路中間

除了貨車

公車停等區前後都有違規停車

既然樓主都拍7-11的貨車了

就不要只拍一台

可以拜託你往北金山南路一段走嗎

走到另一間7-11就好

這兩間7-11中間是違規熱區

假日更是紅線+並排

在金山信義路口更可以定點拍到轉彎車行駛直行車車道

記憶卡容量要大一點

1999跟市長信箱只有一個周末派員警來驅離違規停車

然後每天路況還是一樣驚險

東門商圈的交通靠你了
P02209S wrote:
很受不了有人講(偷拍...(恕刪)



坦白說啦


如我違停,自知違規


理據站不住腳


你在我面前拍照檢舉


我也自認錯在先就繳罰單


難道為了張罰單動手打人這麼笨喔


你敢光明正大的拍,我就敢給你拍


反正違停就是事實


總好過偷偷摸摸拍完之後po上來裝正義
mark0826 wrote:
還有幾個是眼盲的
說大車都在凌晨跟深夜才會出現??
笑死人,早上7-8點叫凌晨?? 晚上8-9點叫深夜??
那我每天看到一堆配送車,是幽靈車嗎?


捷盟物流的運送車雖然車子有7-11的logo
可是運送的東西不全是7-11
主要送的是統一相關企業共19家業者
7-11主要主要送貨時間如果這幾年沒變的話
是晚上十點到早上五點
如果沒送完
會利用白天送其他業者時會順便再送7-11把貨補齊
時間點為早上七點到下午三點
至於黑貓跟大智通
他送的是b2c 跟c2c的包裹

如果有誤,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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