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對有錢買重機拿來飆車的不應該只是罰款了事,而是要吃牢飯

wlcc7223 wrote:
牽連?
你的態度就是針對全體騎重機的
好意思說不要牽連別人
原來騎重機,只因為有其他任何一人違規
自己要受到連坐罰叫命賤活該?


不就是你嘴重機叫理所當然、合情合理
誰反駁你就說比爛 (恕刪)


語無倫次~~ XD

你如果不飆車的話,也就不需擔心被處罰牽連到。

勸你省點精神去譴責飆車族吧~~
不論車種:
1.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了提高酒駕與超速行為的罰則,將「嚴重超速」的定義下修,由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下修為超過40公里


因此,若說超速只會吃上罰單,並不正確,視情況而論,有時候還可能會被刑事起訴的!
waterdog wrote:
語無倫次~~ XD你(恕刪)


所以哩,別人飆車
憑甚麼要其他使用相同車種的人受到連坐罰

不就是因為你一直強調說騎重機不論車速都叫飆車
現在怎講得那麼曖昧?
waterdog wrote:


語無倫次~~ X...(恕刪)
我剛剛開車超速耶,你要不要出來道歉?
的確是跟車種無關
但我還是主張有撞擊3顆星才能上國道
不知重機能幾顆星
HuangTH wrote:
的確是跟車種無關但我(恕刪)


三顆星你說的算?
我認為要與坦克對撞還沒事才能上國道
不知道您那台廢車有沒有這本事?

要重機幾顆星…
你怎麼不說汽車要有下潛百米的能力?
還是能從一米寬的縫隙逃脫出去?
避免車禍時造成交通堵塞
waterdog wrote:
語無倫次~~ XD你(恕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19226

開車酒駕撞死人
你可以再發一篇

建議對有錢喝酒飆車的不應該只是罰款了事,而是要吃牢飯
Leonyang1603 wrote:
三顆星你說的算?我認...(恕刪)

我的廢車不用太好
只要你飆車撞到我屁股
我凹板金你凹腦袋就可以了
我更怕的還是被你撞法官還要說我應注意未注意
HuangTH wrote:
我的廢車不用太好只要(恕刪)


騎重機就一定要飆車喔?
那想必你開車一定也酒駕囉?

機車撞擊人會飛出去…時事都沒在注意的嗎?又不是會被卡在鐵籠子裡坐以待斃
HuangTH wrote:
我的廢車不用太好只要(恕刪)

你應該跟卡車司機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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