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駛入法律授予後車(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是侵入路權無關超速!《我超速在內線車道結果被後車逼車,他有路權我沒路權?》路權來自於法律授予「道路能使用那些空間」,而不是法律限制何種車速!超速超速無關路權!
2025-10-28 12:35

你要不要看完查完在一次回?
有字數限制就改引言回OK?
herblee wrote:
請繼續虛空打靶,攻擊一個不存在的稻草人straw man?先虛擬一個錯誤,再鞭打不存在的錯誤完全無損欲攻擊的目標。但是,上路毫無路權觀念,不知道自己能使用的範圍在那裏?權利義務不分,最後是反噬自己


herblee wrote:
不知所云?此車流為S同步車流, 這樣的車流只要經過瓶頸路段,就會走走停停!是無法加速減速,也無法變換車道。在車流當中的車只能跟車, 是沒有三條車道讓它選?何來三選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