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台灣交通沒救,別不信

herblee wrote:
駛入法律授予後車(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是侵入路權無關超速!《我超速在內線車道結果被後車逼車,他有路權我沒路權?》路權來自於法律授予「道路能使用那些空間」,而不是法律限制何種車速!超速超速無關路權!
2025-10-28 12:35



你要不要看完查完在一次回?
有字數限制就改引言回OK?
bbboywind
這留言出於143樓?諸葛大10/23的回文?現在近200樓討論的東西不回,去回10/23的留言,有點神奇的操作?
諸葛小花
bbboywind 是的 這是我143樓herblee的回文[笑到噴淚]
結論是只要速度開在上限就沒有必要讓出內車道了,才是對車流速度最大化,不然中線為了超車時不時切來內線,你內線也很難開到最高速
bbboywind
所以你的重點是甚麼?你又貼一堆法規,但重點呢?你的論點呢?「非依照違反法律,沒有法源依據的某某人說?」你的某某人是誰?是HERBLEE嗎?因為他一直說高公局違法要大家聽他的不要聽政府的,你是這意思?
june-sue
行駛超車道只要車速大於慢速車流就是在超車了,除非你自己降速才需要切去慢車道
june-sue wrote:
結論是只要速度開在上限就沒有必要讓出內車道了,才是對車流速度最大化,不然中線為了超車時不時切來內線,你內線也很難開到最高速


這裡的鄉民不是這樣說的
他們的意思是你千萬不要管對方車速多少
超速也跟路權無關
所以只要他逼你車當下前車就失去路權
且不論是平面道路、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都是必須遵守這原則
你不遵守就是不把維也納公約放在眼裡
如果以後逼車被警察抓了
記得要跟警察談談維也納公約
一定要用維也納公約好好教育一下警察大人們
bbboywind
大客車貨車可以走外線道,所以大客車有路權,小客車也可以走外線道,小客車也有路權,那你也會說外車道有兩種路權嗎?你要不要想想啊!我真心友善的提醒你,多說多錯,真的想清楚有想法再說不要硬擠,強迫自己。
諸葛小花
bbboywind 你才硬擠 你全家都硬擠 那都不是herblee說的懂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herblee wrote:
請繼續虛空打靶,攻擊一個不存在的稻草人straw man?先虛擬一個錯誤,再鞭打不存在的錯誤完全無損欲攻擊的目標。但是,上路毫無路權觀念,不知道自己能使用的範圍在那裏?權利義務不分,最後是反噬自己

請繼續已讀亂回吧
我在跟你講平面道路超速逼車事件
你不斷在跟我說我沒路權
不斷跟我說高公局有錯
我過程中不斷點你說你搞錯了
你卻完全不看文章只會繼續貼論文跳針

沒有人可以超速
沒有人可以逼車
懂了嗎?你超速貼上前車跟我說前車沒有路權?
你去日本市區也敢這樣開車嗎?
我跟你說啊
我才不管啥權利啥義務
對我來說兩者都是法規定的
而我們就是必須遵守法規
你想要繼續玩文字遊戲跳針是嗎?

你這人就是不斷跳針攻擊高公局而已
都跟你說了你有啥不滿就打電話或是走法律途徑
你一直跟我講高公局有錯herblee說的才對是能幹嘛?
我是大法官嗎?我能給你答案或是幫你制裁高公局嗎?
june-sue
收尋關鍵字:“朋友愛辯論老話題“就可以看到
諸葛小花
june-sue 超連結留言沒法用回文才能 點那個迴紋針圖示就是超連結
老話題那棟樓多達205頁,2045篇文章,耗時將近一年,可謂論壇天花板,但最後也是沒有結論,不了了之
但應該可以寫成小說拍成電影了吧
諸葛小花
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這篇更毒...原本以為他只比高公局大而已 老話題那篇已經超越法官[XD]
june-sue
好可怕,我想大家文章應該都被論文淹沒了[汗]

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歡迎來到我曾經就讀的論文學校!這裡可是上過新聞有名的喔!
我就是在這裡接受論文教授、跳針王還有校長樓主的教育!
是他們讓我加入,維護內車道使用權的行列。

我一直以為這裡是最高學府,我被退學時是1047樓。
(我貢獻了十來樓應該有喔!而我離開後這學校就沒生氣了!)


殊不知原來還有更高的學府存在而且是更老牌的學校,2045樓!
學海無涯阿~
諸葛小花
june-sue
這樓還不錯,至少進去還看的到bbb的文章
herblee wrote:
法律使用車道的權利"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變鄉民說?,法律同樣規定了最高速限是『限制』非使用權利!無論主管機關如何放棄法律授權?任由駕駛自行認定最高速限?放棄執法"超車道路權"並無法將法律的限制變權利

你herblee不看文章沒關係
但請別一直跳針回文
我講多少次一般道路了
你herblee一直在那貼法規跟論文
跟我說前車沒有路權
超速跟路權無關
另一個則是一直貼好禮三選一
兩個都還會講一講又搬出維也納公約
我就搞不懂到底是在演哪一齣?
怎了?不看文章一路已讀亂回會有成就感?



你我的對話應該這樓就結束了
但你自己看看後面你跳針回了幾樓?
herblee
法規之適用應視發生種法律事實!該法律事實發生於平面道路,herblee回覆的安全規則98-1-2『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行車靠右適用平面車道,有關速差而非車速
herblee wrote:
法規之適用應視發生種法律事實!該法律事實發生於平面道路,herblee回覆的安全規則98-1-2『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行車靠右適用平面車道,有關速差而非車速

我聽你在泉
平面道路速限50路段
大家都在速限內甚至微超速
結果你herblee還不斷跟我說前車沒有路權
後車高速逼近後前車就失去路權
高公局各種瀆職各種錯誤
你herblee說的才是對的
你從頭到尾就在跟我講這些
講完還會說這些你herblee都沒說過
herblee wrote:
不知所云?此車流為S同步車流, 這樣的車流只要經過瓶頸路段,就會走走停停!是無法加速減速,也無法變換車道。在車流當中的車只能跟車, 是沒有三條車道讓它選?何來三選一?


承認自己是哪種人
1. 自以為是法律。 超過我就是超速, 後車違規, 我是法律, 我是正義使者, 超過我的都是罪犯, 都沒有路權, 我可以直接忽視。

2. 玻璃心人。 喜歡帶隊, 但不接受有人比他快, 有車比他快的話會嚴重傷害到他的自尊, 因此還會刻意阻礙要超過他的人。

3. 想要輕鬆無腦開的人 把大家的內側超車道當成他個人的無腦巡航道。 自己不想要花力氣開在中線或是外線與其他車互動。 覺的卡在內車道, 前方一遍空曠, 都沒有車,開的輕鬆又自在, 可以無腦順順開, 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 不過常常無腦開到去撞蠍子車勒

連三選一都不知道?
你只負責回文打字
從來不負責看其他人打字是嗎?

您從2017年就這樣了嗎?
只發文不看文
內容只要夠多就會變成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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