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火燒車車禍那大樓,實在看不下去....

hjfrank wrote:
所以,
樓上的車友提到「在後照鏡看到有車高速接近都會讓避」,
你認為即使這樣做也閃不過後車追撞?
...(恕刪)

1. 我很認同你說的:若對方酒駕,失去知覺,時速高達180,前面駕駛閃左邊,他也跟著撞左邊。我同意,誰都閃不了
我認同他講的這句話!!!
看BMW車頭撞成這樣,一定是喝到茫茫茫......一次自己沒閃過就槓上去,造成嚴重事故,您可能沒見過時速100被後方兩台高速競速車狠狠連續咻~咻衝場過,時速差異過大,防禦性駕駛跟本派不上用場,您也沒辦法保證你開高速時時刻刻都在瞄後照鏡吧!就算給你看到他又如何,他從車陣中出現到超過你時,你沒幾秒可以反應的,聽聲音,除非他改的超大聲,很多車開很快但不一定吵的,有些還沒開燈哩!!!你多會閃
我開車快20年了,肇事率幾乎=0,也很推崇防禦駕駛..




但我必須重申,個人見解,防禦性駕駛對上這次的BMW高速肇事是沒多大用處的,純粹運氣好壞
要有用就是政府重判他,最好像新加坡一樣,怎麼算都划不來時,他那敢茫成這樣還在飆,問題是政府無作為,講再多也沒用
Bailysu wrote:
你覺得你開高速公路,關窗戶,開普通音量的音樂
你聽得到你後方50m(10台車距離),時速高你超過30km/h的高級車逼近嗎?

如果開高速公路關窗戶而且"關音樂",
同時走在輪胎聲比較小的路段,
那麼我應該聽得到排氣管改大聲或拉轉速的車子的聲音,
但是只要其中一項不成立,就不容易聽到了。

每次在新聞中看到酒駕肇事,就覺得很可怕,
這種車禍的情形往往是難以防範的。
有經驗的人開在路上,
哪台車打算危險超車或哪台機車要衝出來大概都可以猜到八成,
要防範就比較容易,
但是遇到酒駕的,如果在前面蛇行還可以先避開,
從後面撞過來?唉...平時多燒香可能比較有用...

Bailysu wrote:
前方車輛變換車道時,立刻變換動作,準備動方向盤或煞車
這樣有實際嗎?

這這...真難判斷大大是說真的還是開玩笑,
與前方保持足夠車距這個方法比較容易實行吧。
我遇過在一般公路上,
前方有連續三台休旅車,
第一台突然停下來等左轉,
第二台往右閃開揚長而去,
第三台緊急煞車差點撞上去,
我跟第三台車還有好幾台車的距離,就不用那麼危險,
跟車距離啊....
yuffany wrote:
這這...真難判斷大大是說真的還是開玩笑...(恕刪)

他只是耍嘴皮而已,
看破手腳。
yuffany wrote:
這這...真難判斷大...(恕刪)


我是說真的呀~~呵呵(感謝你幫我cue他^^)
阿~~~~我手腳破掉

因為他會變換車道,肯定是在他前面有東西擋到,不然他不會變,但是我們看不到
如果還是跟前面保持等距,萬一他打算切過去瞬間才閃過
我們可以在更早的時間內以及更多時間準備,我們要做什麼動作

縱使他只是換爽的,我們也沒損失
這樣說明還ok嗎?

我還有別的
個人提出高速公路開車經驗,就是在說明這篇文根本不切實際,特別是對照這次車禍事件,正常情況是無法依靠聽聲音,來判斷有無車輛高速從後面追來,那看後視鏡呢?個人經驗是某些嚴重超速的車輛可以不到10秒就消失在前方可視範圍,相對的他也是不到十秒就可從後方追上你,就算你眼力好,又剛好讓你看到有輛正點跑車出現在後面遠方,這不到十秒的時間,你會看後視鏡幾次?一次又看多久?可以幾秒內判斷出他的速度不正常的話,你就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超級007了...這還是白天的情況喔..晚上就更難辨識了...
版大發這屁文~

現在是被違規酒駕撞咧~

搞清楚~
我不相信YARIS會比MARCH還不安全耶~
防禦性駕駛!? 用在這?
連對方(BMW)速度多少都不知道耶~
如果你開100kmh,對方200kmh從後過來,
說真的,我不相信你敢亂動!!!
不要說得比唱得好聽~
這篇文好雜喔...

不過都是空談理想的美夢吧...

跟車距離怎麼保持,永遠都有人會切進來,一直保持~一直被切,到最後你就根本在原地啦 XD

防禦性駕駛,也要針對可視情況下,今天肇事車是從後面突然追撞上來...

要是它沒開遠光燈,沒狂按喇叭,怎麼推斷他已經逼近,需要閃車給他過去???

除非是像前方車輛疲勞駕駛or酒駕,此時趕緊遠離他,並退到別車道,這才叫防禦性駕駛吧...

唉,要是有錢可以開BENZ BMW VOLVO...誰會想開YARIS,VIOS....

誰不知道生命可貴,錢財身外物,就是沒錢嘛...這還能怎麼辦~

還是希望肇事主,可以受到最嚴厲的懲罰~~(最好是判用火慢慢烤熟)



大頭^-^ wrote:
1. 我很認同你說的...(恕刪)
yuffany大在那樓第206層的回文實在非常理性
不僅分析得很透徹
言詞也非常委婉
若 omio 能放下身段跟你好好談, 樓大概也不會歪成那樣

到底事主是為了提升普羅大眾駕駛安全呢?
還是另有所圖要批判女性駕駛或便宜車輛
到後來都無法脫離鞭打受害者的指控
因為? 因為第一篇原文就是那個意思

的確我也不敢否認, 我開車上路對於女性駕駛有多一份警惕
對於老人, 年輕學生也是一樣
這非關歧視不歧視的問題
只是平心而論, 拿沒有過失的受害者當案例
幫他們加上諸多假設性的 "負面屬性" (請見太空戰士13)
卻同時幫加害者加上諸多預設性的 "正面屬性"
就是引起公憤的導火線
這時再打著所謂 "討論防衛駕駛巧" 的大旗
看在明眼人眼裡, 就是一場場毫無間斷的詭辯
到後來反而指控對手是打著 "死者為大" 的旗子

有時候我也想好好地理性發文
但每次到後來都會淪為情緒性的發言
對於小弟在那樓給各位帶來不良示範
我也在此向各位道歉
特別是對於 omio 兄, 我也深感抱歉
希望 "吵" 過之後, 大家依然還是朋友

本文同時發表在兩樓文章中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