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行駛內側車道時速保持100公里,警方認為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

我只能說 這個警察 您真內行

..............這幾個字果然不夠

qaz909 wrote:


秋水長天 wrote:
TVBS記者楊致中:「為了讓高速公路更順暢,警政署規定凡是小型車,車速過慢違規行駛在內側車道,將開罰3千到6千元。」
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去年開車行經中二高,當時他保持在內側車道,警察發現後,2次測速,分別是100和 97公里 ,加起來平均只有 98公里 左右,警察認為,駕駛沒有維持在最高限速 110公里 ,開罰5千元。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小型車,得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幹的好。
不過這不是車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這幾天容易下點小雨就是有很多車主,明明在自已車道開的好好的跟著前車屁股

偏偏就愛擠到隔壁速度快一點的車道,然後切換車道後就一樣用慢速跟隔壁車併行

這是啥心態,自已想要前面寬敞不要有阻礙,卻沒想過自已成為後車的阻礙

觀察了幾天,發現都是開牛頭牌的車主佔絕大多數


根依群人分享
女孩子都說不合理
為什麼一定要開那麼快
男孩子都比較能接受車流量
這個概念

其實還有外線可以開
既然內線有這種規定
你不遵守就不要進來就好啊

甘脆以後內線畫雙白線
少數地方開放切近來
這個長途駕駛的車子
就可以早點到達
也可以增加不少車流量


品茗 wrote:
只要我後面有車跟就是應該讓,而非死死的用最高速限壓著超車道不走,即使你是開兩百也一樣...(恕刪)


嗯 我也認同~
我覺得自己開多快或是到底有沒有超速
都不是我們自己講了算,基本上...這部分是以有沒有接到罰單才算 囧...

但是,霸占跟禮讓...只要不瞎眼的應該都可以看得出來...
重點是佔用內車道,但是偏偏都有一群自認為正義之士認為
我又沒超速...為什麼不能開內線...

那些人就是沒辦法搞懂"占用內車道" 跟 "超速"
是兩碼子事情的邏輯...

唉...發照制度浮濫咩...
閃燈跟按喇叭都不閃的烏龜族...真的是很多阿

秋水長天 wrote:
但警方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林姓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林姓駕駛氣的到法院聲請異議,法官認為,行駛內側車道,應保持在最高線速,林姓駕駛雖然不慢,但還是違規


警察終於執行公權力了!
我想給警察按100個......

好爽好爽好爽

shean9019 wrote:
根依群人分享女孩子都...(恕刪)


女孩什麼都嘛說不合理!什麼當兵女的不能當啦,什麼粗活女的不能碰啦,

現在連開車要遵守規則也說不合理,我勒

那乾脆包一包去其他地方住好了,讓他國理性又有禮的女性來台灣幫助這個國家

能看見未來跟希望好了!
高速公路我會佔用內線只有兩種情況: 前後都沒車的時候, 塞車的時候.

其他狀況我都走外側, 因為很多時候, 外側才是車速最快的車道.

上阿下風 wrote:
[讚在內線道請以最高...(恕刪)



我內線道都是119在跑的or 109

qaz909 wrote:
這幾天容易下點小雨就是有很多車主,....(恕刪)....,發現都是開牛頭牌的車主佔絕大多數...(恕刪)


小弟我的心得,下雨天高速公路要走最外側,會比內側順…

至於是不是牛氏一族,我只能說,蓋因牛族人丁旺盛,難免樹大有枯枝…

小弟本來對牛族「特塞爾」一款,向來有成見;都認為「特塞爾」是龜仙人披著牛皮來偽裝的…
自從某一夜,在西濱上親眼目睹銀色特塞爾,以時速130從觀音直奔八里…
小弟從此改變想法…

至於您若問我,為何可以確認它從觀音到八里,都是130;
咳咳…我只能說,這年頭有些事,還是別追根究底的好…


秋水長天 wrote: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小型車,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其實該駕駛人可以在上訴,且一定會贏。怎麼說呢?
在法律用語上「得」與「應」有不同意義。
「得」,表示你的權力,也就是說,你可以選擇要以最高限速行駛,也可不以最高限速。
「應」,表示你的義務,也就是說,你「必須」以最高限速行駛。否則就是離開該線道。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