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daddy wrote:
syshiu wrote: 馬三車主被資源回收掉對這社會會比較正面一點...(恕刪)
allenff wrote: 真的是白癡。這種人應該吊銷駕照,開那麼快是趕著去送死。...(恕刪)
kenji_46 wrote: 自己撞死就好 不要出來害別人...(恕刪)
Destiny7962 wrote: 應該要當成"可燃垃圾"送焚化爐燒掉才不會再出來害人!...(恕刪)
mephone2 wrote: 果然農曆七月到了 很多人想趕著回老家...(恕刪)
【資源回收!?】 網友們這樣發言是否有些太酸了點? (不夠大量!?) 吊銷駕照(永久不得考照)似乎是比較好的建議!?
只能說:十次車禍九次快 (不得不慎) 不知那台 "馬3" 的駕駛開那麼快,是要趕著去哪!?
牙垢王 wrote: 牛排吃到飽是哪一家呀?...(恕刪)
法小金 wrote: 樓主這樣很好玩嗎?...(恕刪)
moda838281 wrote: 樓主離肇事現場有距離!等你下次撞車,希望沒人幫你!...(恕刪)
allen.yea wrote: 樓主應該不是拍片的人?...(恕刪)
cu1077 wrote: 樓主作的很好了,也幫忙打電話叫警察了,一大堆人也不知道在炮什麼?...(恕刪)
"仔細檢視" 樓主提供的影片後,
拍片者目睹車禍後【未如同其他車輛駕駛般下車察看並提供援助】就已經有點不夠熱心!? 樓主實在不該再自爆下列【負面教材】,似乎只凸顯疑似自掃門前雪及疑似 PO 影片炫耀心態!?
1. 主幹道內側快車道既已發生嚴重車禍,拍片者應立即閃雙黃燈提醒後方車輛並應盡速靠邊停車(或駛離現場),避免阻礙後續救難車輛通行。 (事故後,拍片者未立即挪車。竟大喇喇停在慢車道上近五分鐘持續拍攝。問句不好聽的:您是當在拍災難片還是黑色暴力影片?還是您想當導演!?車停路邊再拍會很難?)
2. 事故發生後(其他駕駛陸續停車提供援助)。拍片者(未下車幫忙)協助疏導交通將證物影片轉交通警察就已有些不該。【好(有)心報警,善事就不該只做一半。】竟還直接從(警方尚未採證)事故現場(車體碎片、各項跡證)上輾過去駛離,樓主事後還將影片 PO 網,這心態!?
又來一個放馬後砲的正義魔人
那麼有正義感不會去當警察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