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罰單, 照片與事實不符, 該如何做二次申訴 ?(多圖)


路人來的 wrote:
也就是說如果你家沒有...(恕刪)


銀行門口也沒有請勿搶劫

所以愛違規者,不要找理由啦

三千件申訴判決書中

有三成是用違規時不影響交通為申訴理由

沒有守法常識

遲早違規被撞死

DiscFull wrote:
我只能陳述事實,我沒有騎在 禁行機車道上


所以你左轉到禁行機車道的時候是飛過去的???
罰單趕快去繳一繳吧,
不用再辯了,
再辯下去就很難看了
在高雄!
汽車道禁行機慢車。機慢車全線2段式左轉。
現在小屁孩完全不懂,自以為紅、黃牌機車!
四線路機慢車路權僅停車框、待轉區及機慢車道!這是保護人包鐵不要吵啥機車不是人、被看不起等話題。
在北部不是這樣嗎?
每次去北部都被汽車道冒出來的機車嚇到,這感覺像我在大陸二三級城市的感覺一樣泰國、越南菲律賓也是!
高雄一年前開車像日本但好像快學壞了.
停止框有畫到快車道、綠燈後機慢車還是要回到原機慢車!

DiscFull wrote:
假設 完全無前後來車的前提下,安全的前提下,
仍然有一條 可行路線...(恕刪)


不要再假設了啦
違規就違規
還假設還硬凹嘞
那紅綠燈交通號誌底下也都沒有註明禁止闖紅燈
然到你就會一路闖紅燈??
路人來的 wrote:
也就是說如果你家沒有...(恕刪)

一,引用錯誤,法律規定不得無故侵入。
二,住家非道路,無須標示,不然你的身上也沒有標示不得進入。
我比較好奇的是,樓主你是通勤族吧?天天這樣騎,有買保險了嗎?只是這種違規意外保險不知道賠不賠。

違規三、五 百次 只被抓一次 算是賺到很多了 鄉民都點你那麼明了 誠心懺悔 大家會給你掌聲

再狡辯下去 實在有夠難看嘿

DiscFull wrote:
假設 完全無前後來...(恕刪)


哦?
所以在完全安全的前提下
大家都可以逆向行駛or闖紅燈囉?
DiscFull wrote:
我只能陳述事實,我沒有騎在 禁行機車道上

所以你是由外側車道直接左轉?
還是你以為只有”禁行機車”四個字所在的那一小小區域是禁行機車,字的前面及後面就都不是?
我也是騎機車通勤,從普通重機騎到大型重機,也是對到處都是禁行機車這種種族隔離政策很不滿。但你這種狡辯的言詞更讓人倒彈。
有人一直說3車道以上強制要待轉,所以我查了一下條文

條文寫的很清楚....

道安規則第99條提到的是3車道以上的“單行道”道路,在右車道或慢車道欲左轉時需兩段式左轉;在左車道或慢車道欲右轉時需兩段式右轉

並沒有強制規定一般道路3車道以上需兩段式左轉

不過也有提到是,內側車道劃製禁行機車時,機車需兩段式左轉

所以其他欲令機車兩段式左轉的路段,應在路口設置兩段式左轉標誌

意思是只要有禁行機車或兩段式左轉標誌,就必須待轉


之前有個案例法官判未待轉機車免罰,是因為待轉標誌設在路口後也不夠清楚

機車都行駛到內側要左轉了怎麼注意得到待轉標誌

這是設置瑕疵所以免罰


那......這疏洪道內側有沒有禁行機車我相信樓主很清楚,該不該再浪費時間申訴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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