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有事就會像這樣「警方根據莫哈米爾的大體研判,當時應該有遭到數輛交通工具先後輾過,但目前只有一名轎車駕駛和一名貨車駕駛向警方投案。後續將根據線索,繼續調查。」 反對重機上國道的人, 根本不在乎事故原因, 只在乎肉包鐵會比較嚴重我也只能說:白曉燕被陳進興蹂躪過的屍體也滿慘的至於有人擔心的:連車神都閃不過, 會不會被判有罪?wetty wrote:連車神都避不掉, 就不會判有罪 台灣案例:<<吸毒走在雪隧 司機輾死無罪>>【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2013.06.06 02:41 am『國道雪山隧道內三年前發生行人遭葛瑪蘭客運司機撞死意外,一審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何姓司機有期徒刑七月,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姓被害人吸毒後逆向在隧道內踉蹌行走跌落車道,客運後方緊跟著車子,無法立即停車,壓死被害人「實屬猝不及防」,改判無罪。』<<車拋錨站國道示警 被撞死撞人無罪>>http://news.tvbs.com.tw/local/514915『當時檢察官認為貨車駕駛沒錯無罪,而先撞飛男子的轎車駕駛,一審被判4個月徒刑,但二審因為合議庭認為是死者沒放警示燈,錯不在撞人的駕駛,宣判無罪。』<<國道輾死跳車男>>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80813/30850418/『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侯德人表示,陳建同的行為明顯是蓄意自殺。而蕭明聰在高速公路正常行車,無法預知路旁會有人突然衝出,他煞車閃躲仍無法避免憾事,蕭明聰並無過失責任。』<<男子深夜橫躺馬路被輾死 女駕駛無罪>>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1970『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指出,據原審法官在案發現場模擬,並拍攝整個畫面勘驗,證實被告的確無法看到徐所躺位置,加上路旁有車停放,黃車轉彎幅度變大,以免發生擦撞,沒有疏失,認定罪證不足。』<<輾死2歲娃留血手印 司機無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906/3793908/『檢方依車輛行車事故覆議鑑定委員會結論,認為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起訴,但地院經現場模擬和三角函數計算,認為行人已在司機視野能力之外,昨判決司機無罪。』這裡還有更多:反應不及,不起訴的案例https://hackmd.io/s/Hy0u4RYq
chenann wrote:這就關係到速度問題...(恕刪) 所以依你的說法,國道死亡率應該比一般道路高很多才是,但一般道路的A1事故數字卻是國道的倍數在跳。問題不在速度,而是整體的駕駛素質導致,而且不分車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