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real wrote:系統現在已經成熟了,即然大家有空都能在路上檢舉別人,何不交給電腦呢?兩個etc偵側站間算時速,過速限+10自動開單,+100的像新加坡一樣直接把你的車賣掉。這樣就不會有人從後面散你燈了,事故也會少非常多,成本也不高隨時可開始,比交給達人檢舉一些誤走路間的小事還有意義。 其實我也有類似的想法啦。不管龜速車或超速車,用攝影機取締就好。例如雪隧這種地方尤其應該全線安裝,如果每台龜車(前方無車,行車速度遠低於速限)每次都會收到罸單,那雪隧還會有龜車嗎?可能是法規問題吧?攝影鏡頭的準確度還沒被認可成為超速取締的設備。另外目前的台北市長剛上任時也說要用攝影機取締違規停車,但後來沒下文。不過上面說的這兩個,在中國是都有實現的。出租車(計程車)司機要他停車,他會開到能臨時停車的地方才會停,說是會被攝像頭(攝影機)拍到。我要幫樓主說句話,在高速公路上願意用錶速最高速限+5km/h行駛最內車道,以台灣來說算是守規矩的了... 真正的龜車,還有前方大約超過500公尺都沒車,行駛中還會時不時踩一下剎車的,這種才叫可怕...但有車要超請譲道,這是為了自己的安全。
另外我想說一點,除非還在用傳統手機,否則智慧型手機沒配備GPS功能的我還真沒看過多少(早年剛有智慧型手機的時候有很少數的機種沒有GPS功能)。隨便找一個免費的GPS顯示速度軟體,用它來校正自己車速就好了。要跟我爭GPS速度不準,是什麼取兩點位置算速度的,麻煩google一下"gps speed accuracy",懶得查的我說明一下,GPS的速度「不是」採用兩點位置跟時間算出來的,而是利用一種叫「都卜勒位移」的方法去算出來的,一般的GPS,誤差在1km/h以下。
哈哈,今天遇到的就是這種咖前面一台車都沒有也沒到速限竟然還能亂踩煞車,還不止一次bluesystem wrote:我要幫樓主說句話,在高速公路上願意用錶速最高速限+5km/h行駛最內車道,以台灣來說算是守規矩的了... 真正的龜車,還有前方大約超過500公尺都沒車,行駛中還會時不時踩一下剎車的,這種才叫可怕...
意思就是即便你是依照法定限速行駛也要注意是否有人要超車並禮讓不是你依照速限就黏在上面警惕自己要有防衛駕駛心態好嗎?不是你按喇叭人家就會讓你開大燈人家就會看見你打方向燈說要轉就轉世界都如此美好?影片都說給你聽了理解能力有這麼差?三寶真的有夠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