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您不懂疑問句跟肯定句的差別歡迎截圖去提告等我下班您還沒改,我也會去警局備案的農曆年時把罰金送給弱勢團體也不錯回到正題,看來有人還是不知道紅燈左轉是錯的superleon13 wrote:你也罵我,你也一樣,你是誰,公然侮辱誰,誰知你是誰,傻了嗎。
mors wrote:您不考慮一下修改文章,那就讓您收公然污辱的通知好了讓您知道誰的修養才是腦屎屁孩? 不懂你就閉嘴你以為疑問句就可以?你就像罵人3字經被抓去法院說是罵後面那棵樹一樣可笑你也罵人這叫互罵互罵就別想告啥想告人人家一定反告你你覺得檢察官會認為他該死你很對?備案? 法律沒有這種東西
thedog6962002 wrote: 早就說了,交通3E(恕刪) 那篇文章老早看過了,重點本來就不是二段式問題,而是整體問題~您說的車速車向分流才是真理,這也沒錯,從頭到尾我都說了,重點在於人,如何提出改變、應變措施,到底是誰沒腦一直扯到二段問題?就像我同事說的,教育已經來不及,但還是要做,對於來不及的東西通通靠罰則,罰到大家不要不要,就會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我只能說,你們就只是天真,以為只靠教育就能拯救世界,以為只改了二段就能拯救世人。就只會天真妄想在終點時候的獎品,但卻忘了到達終點之前的殘酷。而事實上就是大家犯賤,亂世之中需要重罰,大同世界只適合在幻想中。不管在哪個國家,駕照這東西,講難聽點,考過就考過啊,那又如何?重點還是回歸到罰則。駕照難考,罰則又重,自然就會珍惜手頭上的駕照,駕照太容易考,罰則又不重,自然都會自爽為主,這就是現實,別再天真幻想了好嗎?所以說這麼多,您還有腦嗎?還是繼續天真幻想嗎?
MT-10 wrote:是的,我完完全全就是(恕刪) 那您現在就不需要參加討論跟回文了~討論如果只會提出自己需求,那就不叫討論。我沒必要聽您訴說您自己那天真的要求,那跟我無關,請不用特地回我,我會回您只是單純以為是可以進行互相討論,如何激發雙方的思想,如何想出更好辦法~也許您認為無腦的公務人員搞不好晃到01看到不錯的措施後就上報給上司....關於這問題,昨天跟同事聊了~我們一致都認為,罰是最簡單最快速方法,讓人民感受到重罰,才知道守法重要性,啥生命啥怎樣都是天真狗屁不通,唯有荷包才是實在影響自己改變自己,最好罰則就是按收入百分比、資產。不然有錢的罰幾千根本不痛不癢。只靠教育是絕對改變不了一切,看看變態殺人魔,不少也是受過高等教育...但即便如此我還是認同教育是必須,但絕非是萬靈丹。應雙管齊下,加重罰則,如果沒錢建置科技,透過檢舉獎金讓民眾互相檢舉也是個可行方法。只有不遵守法規的人才會認為讓民眾檢舉這是造成民眾對立。
jiahsien wrote:那您現在就不需要參加(恕刪) 我也沒什麼興趣跟你討論了,說我天真我也是醉了要靠提案者同時提供措施或解決方案你到底是受過什麼教育還是沒出過社會才有這種想法還是剛移民來台灣的?有興趣去看火花羅的文章,他狗吠火車多久了,解決方案也提了很多,公部門有鳥他嗎?早知道就去考公務員了有您這種民眾我就在旁邊嗑瓜納涼討論完有方案我就做,就算做失敗了也是你們提的不關我的事沒討論完就繼續吵,我樂得輕鬆不用做事
兩段式左轉, 真的是比較安全!以一個比方說, 你今天對路況不熟,到了路口才想到要左轉,啊!..不能直接左轉, 要兩段式左轉才行!然後就避免掉了被後面汽車或機車的追撞了!幾乎所有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被撞死的,都是到路口直接左轉被追撞身亡。或者近路口20公尺內才想要切入內線。騎機車就是要騎慢一點, 十次車禍九次快! 肉包鐵, 重力加速度傷亡很大!而慢速車就是要靠外側, 慢慢騎, 不要擋到汽車的行進路線!看到大車離遠一點, 別為了悍衛你的路權, 貪一時之快, 而人生結束。車種、車速分流, 保障你我的生命安全。你速度快, 路線熟, 知道怎麼切內線, 提早切入內線, 也不會慢到擋住汽車。可是大部份的人騎機車是代步而已, 方便就好。沒開放都有那麼多自殺部隊被撞死了。開放之後, 豈不是倍數增加?而且太多人不會切內線, 路況不熟到路口才想到要左轉。全面開放之後一定會增加很多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