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內側超車道對於整體交通的影響 以及占用的心態分析

. wrote:
搞不好他本身就沒開到速度上限


我跟他併排時
他曾經有開到91這個數據
就是內龜族宣稱的最高速限正負10範圍內~沒有違規

但~後面車流照樣塞爆!~~一樣是無法超車
那台內龜~就是塞車的元兇~毫無疑問~這都是他宣稱最高速限正負10的合法範圍內
他宣稱他一切合法~但~後面塞車~就是事實!
bbboywind
比方說你如果能完整說明你的理論:因為車子性能是政府允許販賣的,所以超速是被政府鼓勵得但切西瓜不是被政府鼓勵,儘管這也是車子性能之一。那我自然不會再問你這些問題。要不要考慮說明一下你的理論了呢?
daslebewohl
A辣,你這樣就不對了,你應該開在他旁邊持續並排,每過10秒按一下喇叭以及閃一下大燈。合法的事情要理直氣壯地做
nerdwannabe wrote:
看來你只剩下無盡的怒吼了

選擇不占用內側超車道 合法行為 利己利人
選擇占用內側超車道 自認合法 但是利己不利人

你會怎麼選擇哩?

還是要繼續鼓吹利己不利人的行為嗎?

這邊是知識分享與道德宣導喔, 你可以繼續吶喊 合法合法 你是違規超速飆車仔

這都無法改變 占用內側超車道會造成塞車 跟危害他人的事實喔



看來你只剩下無盡的跳針了

我沒要超車不開內線,結果你nerdwannabe說我是中線霸佔者。
我開在台中市區內線,結果你nerdwannabe說我是內塞。

鄉民們怎麼看呢?

在台灣高速公路開中線是中線霸佔者喔,開在市區內線是內塞喔,nerdwannabe標準起手式就是亂入後先說你內塞,然後狂跳針叫你三選一,現在這樓改二選一囉,講完後都會再補上一個日本學者說台灣人怎樣的,我就是被樓主一直亂到滿臉問號才進來問樓主到底啥意思的喔。

你的跳針跟加人設,是不會改變我不超車不進去內線的事實喔。










你nerdwannabe又要視而不見嗎?

要不是你nerdwannabe自己之前跑來亂嘴我,不然我才會在你開樓後進來問你到底啥意思呢,你想繼續跳針也是可以啦,我就問到你停止視而不見為止。(你這到處亂嘴不就是到處扣人帽子嗎?為啥你這串文還敢講別人扣帽子?)

nerdwannabe你是需要我整理重點給你看嗎?
我從頭到尾也沒跟你討論過內線喔,我開在市區內線被你nerdwannabe說是內塞、綠茶,開在高速公路中線被你nerdwannabe說是不是文明人、過度熱切之人,之後我只是一直想問清楚你nerdwannabe到底是啥意思罷了。

沒想到我來問你,你卻在那裡用AI不斷跳針回內線文,後面我懶得理你又不想已讀不回才改用AI回你,結果你卻學起herblee了,直接忽略手打內容,一路對著AI怒吼。

那我就幫你整理出來吧,你看你是要用AI回答還是你自己回答。

1.日本人會像你一樣在網路上跳針嗎?
2.日本人會像你一樣整天給人加人設嗎?
3.日本人會像你一樣說市區內線的是內塞嗎?


你nerdwannabe就好好回答這三個問題,一路視而不見是啥意思?



====我是分隔線====

本串文140樓有人設大戰懶人包喔
nerdwannabe wrote:
所以依照 47條 的 #2
請問高速公路是 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的道路?
請問高速公路是 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的道路?
請問高速公路是 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的道路?

再請問47條 #1可否套用在高速公路?
再請問47條 #1可否套用在高速公路?
再請問47條 #1可否套用在高速公路?

各位看倌請看!
有人又雙叒又一次自證了,發文回文不看文的啦!

這裡再質疑我,問我說高速公路是否僅有一個車道。

但我文中早已明確說明我的立場,
-----------------------------------------------------------------

-----------------------------------------------------------------
法規中有提到僅有一個車道,而高速公路明確不適用。
明明確確幾個大字寫在這,連這麼清楚寫出來的,還能沒發現。

樓主要嘛是沒素養,發文回文不看文。
要嘛是沒能力沒知識,看了也看不懂。


無論是哪一個,這樣的表現是有甚麼資格來討論事情呢?

不過這也就是我說的,樓主的爛招之一罷了。
逃避他不能回答的問題,逃避他被打臉的事實,
他就是隨便找一個不關緊要的,甚至像這次是錯誤的拿一個點出來亂回一通,
而真正的問題就不去面對了,就重新回到他的三部曲去了。

樓主現在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是,
當平面規則,道交、道罰條例不成立時。
在高速公路上根本沒有超車的行為,有的只有超越。
而超越就是自行利用別的車道超過對方。
所以不存在前車讓道的問題。

這才是現在樓主需要面對的窘境,但他面對不了,只能這樣回一個沒力的回應。
bbboywind
然後我194樓就說了,1. 如果要遵守道交101條,道罰47條,那一次就只能超一台車。2. 如果不遵守道交101條,道罰47條,那遵照高管規則,只有超越前車,根本沒有超車的動作。連這也不看你憑甚麼回文
bbboywind
只有超越沒有超車是你9年前就說過的,你自己要反駁你2017年的Herblee那你就反駁吧!總之要遵守道交101就一併遵守一次超一台。如果不想遵守道交101,那你就沒有超車行為的法源。高管中只有超越前車
CcCManCcC wrote:
在台灣
測得前方車速以達到速限上限
前方就算完全無車
後方車輛就算有n輛車也不叫"堵塞",而是"順暢"


除非你能先提出證據證明前方車輛沒達到速度上限,導致後方回堵無法超車

以上


真的, 前面一片空曠 行車好順暢阿

廢話 都是塞在後面


也真的很好奇阿, 知道自己擋住其他人了 然後還要其他人證明 我有擋住你們喔


這樣的道德水準 大家都清楚 大家都知道喽!!!
nerdwannabe
"如果"?! "如果"不占用內側超車道 不就沒這些問題?! 所以為何堅持要占用內側超車道 當個 不利人的駕駛勒?
bbboywind
真的就不會討論,每個都亂回,這裡在討論紅車是不是最高速,所以假設了是跟不是兩個狀況來討論!這是研究的基本。當我們在討論速度時,你講不下去就跳去說別的。你就只會跳針跟逃避再來就是噁心的抹黑栽贓。
bbboywind wrote:
當平面規則,道交、道罰條例不成立時。
在高速公路上根本沒有超車的行為,有的只有超越。
而超越就是自行利用別的車道超過對方。
所以不存在前車讓道的問題。
這才是現在樓主需要面對的窘境,但他面對不了,只能這樣回一個沒力的回應。


看看高工局怎麼寫的阿



寫著 超車耶 超車 超車耶

拜託你去打臉高公局喔
nerdwannabe wrote:
真的, 前面一片空曠...(恕刪)


所以爭老半天
你有什麼合法的儀器判斷前方已經低於法定速限,是"擋",而不是"使用"
一直繞同樣的圈圈
無罪推定論,既然想先怪罪對方,那沒辦法舉證前,對方當然以無罪角度來看待


某些人愛喊的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代表不守法的連最低標準都不到

偏偏內側車道法規很單純只有,守法,和不守法兩種狀況。

前車只要守法,後車沒辦法合法超車
後車只要能合法超車,那代表前車違法

歸咎於法規上的"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幾個字
daslebewohl
真的,合法的事情就要多做,不合法的事情不能做。所以合法並排絕對是可以做的
CcCManCcC wrote:
所以爭老半天
你有什麼合法的儀器判斷前方已經低於法定速限,是"擋",而不是"使用"
一直繞同樣的圈圈
無罪推定論,既然想先怪罪對方,那沒辦法舉證前,對方當然以無罪角度來看待


某些人愛喊的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代表不守法的連最低標準都不到

偏偏內側車道法規很單純只有,守法,和不守法兩種狀況。

前車只要守法,後車沒辦法合法超車
後車只要能合法超車,那代表前車違法

歸咎於法規上的"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幾個字



好喔, 你的現在的心態就是 我自認開到最高速限 所以後面跟的車子 都不能比我快 否則他們就是違規超速飆車仔. 他們就該乖乖跟在我的後方, 由我領頭 依序前進 維持一個自認很順暢的 同步流

結果勒就是擠壓後方的車流 然後就是出現局部阻塞。隨著這些局部阻塞的增加,就會形成大幅度阻塞。隨著大幅度阻塞發生的頻率增加,同步流的密度將增加。大幅度阻塞將向上游傳播,甚至跨過同步流區域一直向後傳遞造成大塞車哩

彷彿就是這樣


不過對於一些內線路塞來說這種物理現象 是無法看見的

他們連前方的緩撞車都看不見 更別說後方被他擋住的車陣了
nerdwannabe wrote:
好喔, 你的現在的心...(恕刪)


所以你要怎樣舉證前方沒有到車速上限,並給予檢舉+罰單
不是內心自我認證,是法律認證龜速影響後方車流呦,不是單純你內心覺得對方影響後方車流

沒辦法舉證那就沒事散會拉

我前幾個月才在國道上檢舉貼我屁股開的(成立),那台沿路蛇行超車,所以我是有看後面的呦

國道有違規,就檢舉
罰金很高,很舒服的
去年成功檢舉兩位國道違規(影響到我才檢舉)
nerdwannabe
所以啦, 你的邏輯就是 我自認開到最高速限了, 我就毫不介意的佔用內側超車道 不在乎後方被堵塞的車流 你的道德水準我們都看到了喔
A辣愛怕跑 wrote:我跟他併排時

兩隻烏龜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nerdwannabe wrote:拜託你去打臉高公局喔

沃艸~你好歹把超車後面那幾個字塗抹掉啊

奉勸一句:瞎子請勿上路~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bbboywind
樓主選擇性讀文章不是第一次了,是習慣!所以選擇性讀法規很正常啊!十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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