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先生 wrote:補一下法規規定汽車應...(恕刪) 違規是違規,車禍是車禍,有人違規不表示你就有權力撞他,然後不用負責,除非那個違規是造成車禍發生的主因,本案件中Yaris有沒有違規需由交通執法單位認定,但很顯然Yaris切換車道的動作跟數秒後機車撞上去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因此只能再看撞擊發生當下Yaris有沒有違規或任何動作造成機車閃避不及,這部份也很顯然是沒有的,Yaris停轉的車道是可以右轉的,Yaris轉彎放慢速度甚至是完全停止,這在汽車轉彎本來就是標準動作,甚至可以說交通單位希望每個駕駛人都能這麼做,轉彎放慢速度或暫停看清楚確認安全再轉,不管我們喜不喜歡,起碼Yaris在轉彎動作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Audi的影片也證明方向燈是有打的,在機車撞擊前一瞬間還閃了一下,也難怪另一樓有網友分享,交通警察的個人經驗判斷是機車要負100%的肇責!
網友們路權觀念還是無法建立,錯誤觀念上路將來錢賠不完.侵犯路權的違規就肇事主因,就好像雙黃線迴轉,直行車明明煞得住卻不爽煞車直接撞上來,誰賠誰?以現在絕對路權觀念,挨撞者全賠.如何判斷侵犯路權?很簡單,讓有路權方煞車才能避免碰撞,就是侵犯路權.本案Yaris就是讓機車急煞才能避免碰撞,Yaris要負全部肇責.
es4241 wrote:網友們路權觀念還是無...(恕刪) 汽車已完成變換車道並在機車前方足以煞停之距離,汽車速度減為十公里以下,機車仍持續前進並未因汽車減緩速度而跟隨汽車減速並保持絕對距離,一盞路燈間隔最低25M,汽車至路口時機車出現與汽車相隔一盞半,你還在鬼打牆全部肇責,只會當鍵盤柯南,你要不要拿「尺」去量測一下實際現場
es4241 wrote:本案Yaris就是讓機車急煞才能避免碰撞,Yaris要負全部肇責. 馬路上又不是"你不犯我我不犯你"馬路上突發狀況本來就很多, 隨時都要做好煞車的準備,難道一台機車違規快車道左轉, 你剛好心情不好心一橫就假裝沒看到??過失致死就是為此而定的法律道路上前方發車車禍, 你直接左閃又撞到別人引發另一起車禍, 你也要負責, 因為車禍是車禍, 你怎麼應對是另一回事反倒機車, 前方有狀況第一時間不是減速而是閃躲, 應對方式已經錯誤
以下我個人的看法:1.機汽車的撞擊點2.汽車方向燈1.1機車如果撞到Y汽車的右邊(包含右側邊與右後方),這恐怕就對汽車很不利了有轉彎車未注意後方來車與未禮讓右邊直行車的問題..會是主因而今機車撞上的是汽車的左後方,很顯然的機車有未注意行進中前方車輛動態之嫌,肇責就會比較大(可能全責)2.1汽車欲右轉,未明顯告知後方車輛(也就是沒打方向燈),以致後方車輛閃避不急而撞上去*又右轉前未能及時於前方30-60公尺駛入外側車道可能要負30%(以上)的肇事責任3.audi閃躲擦撞到golf,可能需付部分責任,變換車道時未注意後方車輛動態*這裡大家會說..不閃就撞上去了(當然要閃),而法規上就是這麼規定不過..audi可以向肇事者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whathell wrote:其實機車也很無辜.不...(恕刪) 機車無辜??注意AUDI車事故影片第五秒到第六秒的機車動作機車騎士並沒有恍神事實上他看到了出事原因在於他做了兩個動作並且未減速煞車第一個動作是往外彎這個動作是他判斷前車停止,可以由右方鑽過去(這個動作只有一瞬間,可以看到車輛向外線撇了一下又往內拉)第二個動作是往內線切這個動作是他看到小鴨開始右轉但依然沒有減速跡象有些人一上了路可能就自認為是羅西拜把兄弟吧賠死也應該
我比較好奇的是!(以右轉為例子)我本身開車的時候在過彎都會遇到有機車硬要從我的右邊擠過去,所以現在右轉的時候我一定是先讓車子慢下來轉頭右後方,也從後視鏡確認右後方沒有機慢車或是機慢車已經確知我要右轉而停等之後我再右轉!對照影片,如果我在該路口要右轉,我會從後視鏡看到該機車已經逼近(也許不只該機車,還有其他機慢車),因此我在該處會慢下來,確認這些機慢車是否確知我要右轉再右轉。留言有些人說該車要轉不轉,可很多時候別的影片又看到有人說為什麼開車右轉的人都不看後視鏡或是轉頭確認右後方有無車輛要通行,必要時必須停等。大家如果是那台白色小車難道都直接右轉不會慢下來確認嗎?我只是覺得照我這樣會在右轉的時候會確認右後方(轉頭/ 後視鏡)的情形,難保那天說不定也會遇上這種人車事物。誠心請教,沒有要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