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ward wrote:那為啥遵守交通號誌的就要被不遵守交通號誌的給拖屎連? 交通規則只是上路的基本實際上,有太多法律無法規範的狀況所以,注意路況、他人也都是必要的想必,有一天,你家小孩不小心跑上街不小心被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撞死你應該會樂於賠償駕駛修車的損失吧祝你家家人出入平安哪
herob wrote:地上黃字速限30公里(恕刪) 事故不檢討肇因,居然檢討守法的騎士.然後就先猜騎士應該是超速.就算騎士騎慢一點又如何,闖紅燈的硬要撞你還是很可能被你撞死的.你乾脆說如果騎士用牽的,撞上去也不會有事.
傲笑憐 wrote:交通規則只是上路的基(恕刪) 傲笑憐 wrote:交通規則只是上路的基本實際上,有太多法律無法規範的狀況所以,注意路況、他人也都是必要的想必,有一天,你家小孩不小心跑上街不小心被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撞死你應該會樂於賠償駕駛修車的損失吧祝你家家人出入平安哪 小孩不管好跑到街上害到別人你不知道這在國外這父母要出大事了嗎只有台灣還在那邊唉呦死人為大拉 你這駕駛要賠我這父母拉 嗚嗚嗚嗚所以這次的行人闖紅燈是沒規範的部分嗎?真的建議交通部把紅綠燈都撤掉鄉愿難怪大家都不管好自己整天把責任推給別人 反正別人守規矩也不敢對我不守規矩的怎樣麻 不怕死的最大麻我小孩我絕對不會讓他不小心在馬路上面害到正常用路人你就抱持著這種心態去教導你小孩吧孩子沒關係你不小心違規也沒關係反正你被撞不管怎樣都對方的錯歐台灣會亂真的不是沒原因阿沒一個標準 恐怖啊
roward wrote:台灣會亂真的不是沒原因阿沒一個標準 恐怖啊 台灣名義上是法治國家,事實上是民粹國家,尤其是某個政黨執政後,把這個意涵發揮到極致...我同意你的,在歐洲講究絕對路權的國家,行人擅闖馬路造成事故,即使死了還是要負(他的財產繼承人要接著負責)哪像台灣動不動死者為大隨時掛在口上,法官三不五時拿應注意而未注意來亂扣帽子,完全沒有是非黑白這才會造就台灣用路人習慣愛違規,交通亂象永遠無解,生活在這鬼島又逃不掉的人自求多福吧,這問題永遠無解,民族性使然...
geoguide wrote:事故不檢討肇因,居然檢討守法的騎士. 守法就不會撞到了。信不信,鑑定後會來一條行經路口未減速。導致行人死傷。超速不用猜的,10 20 30 40 50 公里,受撞擊的行人噴飛距離不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