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峽重大事故,車輛暴衝,4人OHCA,更新驚悚視角,更新起始位置

除了里長,立委主任,現在再加上警察

昨天警察公布的新聞,有沒有隔空串證的可能?就說我都在聽音樂("至少我還有音樂"可以靠)
理由都幫你想好了!好像還有粉圓是吧!那再加上我在撿粉圓!

全程沒說話只有音樂就開記者會說沒有衝撞意圖,聽你警察在鬼扯!
有沒有想過撞到人也都沒講話是有多麼冷血嗎?
marinese
吃案吧 !! 單純交通事故 比刑案好辦多~
熱炒三杯
看來警方不敢公開行車紀錄器影片
沒講話就不算惡意衝撞? 這個邏輯是把大家當白痴嗎?

所以飆車如果沒講話就不算飆車?

又不是拍電影,還要一邊念台詞,這個警察很有問題。
bbboywind wrote:
我無意判定肇事駕駛是...(恕刪)


這個很明顯要撞機車,一般本能會用中間偏右去撞,因為不想傷到自己,用右側撞對駕駛者最安全,又能致機車於死地。

這在很多車禍都可以驗證,駕駛在要撞上最後方向盤會本能左打去閃一下。

現在要防止脫產最重要,因為如果是故意撞的,保險是沒理賠的,能靠關西拿到模範父親,又是大同公司前財務長,黨政關係應該不錯,應該已經動起來要洗白了。
bbboywind
好的,沒相關經驗,誤以為都是用中間才是正常。謝謝分享。
肇事老翁死了!成為懸案!
人總是會走,但用這種方式離世,對不起家人,也對不起自己。
開車的老翁死了.

後續求償.

假如老翁名下已無財產.

難求償了.

死者家屬跟受傷的人.

身心靈傷痛要向誰求償.

我是希望賴總統你要出來主持公道.

遇到這種開車撞死人後.

身上無財產.無法理賠.要如何處理.

跟死掉的人也無法打官司要求償.
pippen100 wrote:
開車的老翁死...(恕刪)


要是沒死,以這種人過往紀錄,一定會玩弄司法,造成家屬更大傷害,在冗長的官司期間慢慢脫產,過來了十幾年後,就算家屬贏了官司,他名下也早就沒有財產了,而且還會發動網軍把歪的說成正的...
現在死了,網軍沒有好處拿立刻鳥獸散,而且名下財產來不及脫產都可以拿來賠償家屬,加上兩年內的贈與包括給配偶的錢都算遺產一部分
...這樣結案也算是老天有眼
alanc2 wrote:
.....
這樣結案也算是老天有眼


老傢伙往生,
真相就此石沉大海,
老天有眼個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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