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rdwannabe wrote:
看看高工局怎麼寫的阿
寫著 超車耶 超車 超車耶
老早就說過,我手都酸了你還要把臉湊過來給我打,
原本打完194樓,我就不想打了。但你還要持續湊過來,
你天生神臉不會疼,我的手都累了。
有知識的人都知道,法規條例高於解釋。
你提供的是高公局的解釋,針對8-1-1的解釋。
那你認真看過法規了嗎?(可能我這要求太高了?)
#8-1-1

來,請N同學大聲唸出來,是"超車"還是"超越"?
另外整個高管規則裡還有第九條與第11條,


尤其第11條是講如何超越前車。
來,請N同學大聲唸出來,是"超車"還是"超越"?
高管規則裡通篇並沒有講到可以如何同車道超車。
提到超車的地方只有兩個:
第八條:

第二十條:

尤其第二十條,重機比照小型車一樣的行駛規定,禁止同車道超車,所以小型車不能同車道超車。
所以整篇下來,超車的行為法源在哪裡?要求前車必須滾開的法源在哪裡?
大家是否有聽到空氣中瀰漫的拍拍拍的打臉聲呢?
退一萬步,用Herblee所說,他都說了只有超越沒有超車。他也說過,有路權就沒有讓道的道理。
如果你還想繼續亂扯,那你先去說服Herblee吧!
追加另一個打臉,你最近很愛貼的圖。

你意指紅車堵塞,
但我們一直在討論的是最高速限下可以行駛內線。
你在214樓的留言也是知道的喔!

所以重點是這些紅車有最高速限嗎?
一樣,我們正反兩面都來舉例,
正面:如果這些紅車有最高速限
那從旁邊飛過去的車是甚麼速度?
除了超速之外是甚麼?
你不是要科學嗎?你物理行嗎?你能解釋嗎?
反面:如果這些紅車沒有最高速限
那這張圖根本不在我們討論的例子裡,你不就是拿錯誤的例子來當藉口嗎?錯誤引用。
所以無論正面反面,無論紅車是否有最高速限,你引用這張圖都是錯誤引用。
而至於這些紅車到底有沒有達到最高速限?
客觀來說,一般情況要超速的也是僅有少數車輛超速,
而不是圖中只有紅車是遵守最高速限,然後其他車輛通通超速的情形。
所以這圖基本上紅車沒達最高速限的機率大。
再一個打臉就是,壅塞與順暢傻傻分不清。
此圖的後半段,灰車魚貫地等速前進離開了畫面,

這裡就是很清楚地說明了,當車輛用高速(最高速限)行駛,並不會有雍塞的情況。
在灰色的這些車輛中,第二台灰車也不會說第一台灰車是路塞要讓開,
反而是第二台灰車跟著第一台灰車快速前進離開。
他們反而是安穩的順暢地離開。這就是超車派要學習的。
所以如果前車是最高速限行駛(注意台灣是有速限的喔!),
這樣等速前進,每輛車維持一樣的車距車速高速前進(集體巡航),就可以很快地疏散車流。
而這些老早在一年前"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的946樓、976樓裡,我就跟你講過了。
其實你這樓的問題也同時都回答過了,991樓,
在車多的情況下,最高速限下使用內線遠比每次都切回外線所帶來的影響小的多。
最高速線下行駛的做法其變換車道次數是極少,
反之每次切回外線的做法其變換車道次數極大。
而變換車道對於車速影響巨大。
這也是為什麼高公局說為了促進道路使用,所以要開放最高速行駛內線。
而變化車道數次的差異又是你當年逃避過的質疑之一。
結論就是,你又用了一張圖實實在在打臉了自己。
你用了一張圖,證明了我一年前跟你說過的話,證明我的理論是對的。
經過了一年,你依舊喜歡提出對自己不利的圖來說明。(沒長進)
我重申一句老話,也是我一年前就講過的,
我已經不想再打你臉了,請別把臉湊過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