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
剛剛蘋果新聞出來了...(恕刪)
UBER尊榮的一直都是租賃車牌阿
違法的是這個平台
UBER在台灣不合法 就算租賃牌也是罰
JASON0853 wrote:
會拿酒駕比,當然是...(恕刪)
陳阿瓜~ wrote:
最近又看到散裝蛋條...(恕刪)
在網約車部分,中央人民政府則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初步規範,提供了完整的法律規則,主要要求:
網約車的上路車型與牌照:新車年限 8 年內、或 60 萬公里以下(先決汰除)的 7 人座以下轎車或商務車,需要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網約車司機規定:需要申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駕駛員證申請先決條件需要有一般駕照 3 年以上、無交通肇事與暴力犯罪紀錄,一般駕照在一年內沒被扣滿 12 點(中國交通違規採扣點制)以上。
網約車平台規範:需要與司機簽訂勞務合約(可簽約兼差)、專車平台需要進行營運公司登記、伺服器需設在中國大陸、必需要向乘客提供出租車發票。
服務價格需要高於政府指導規範:專車平台不可因市場排除、限制競爭進行價格補貼。
平台需保障資訊安全:平台需保證線上線下(主要是車輛、司機)資訊的一致性與合法性,平台不可違規採集、利用和洩露乘客個人資訊。
共乘車納入規範:明確定義私人小客車共乘(中國稱為合乘,一般稱之拼車、順風車)為:事先發佈行車資訊、出行路線相同的人所選擇的共乘服務,分攤交通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交通經濟納入政府規範的範圍,交由地方政府訂定共乘提供者、共乘者與共乘媒合平台相關三方的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