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
剛剛蘋果新聞出來了...(恕刪)


UBER尊榮的一直都是租賃車牌阿

違法的是這個平台

UBER在台灣不合法 就算租賃牌也是罰

你這是在雞腿比豬腳吧

罰款2500萬是罰uber不是罰司機

uber 打死都不願意繳稅 , 不要說台灣抵制了 , 很多國家也早就開始動作了

大家最喜歡提的對岸,則直直接政府扶植另外一個叫做滴滴的公司 , 然後直接燒錢幹掉uber買下他 , 滴滴有沒繳稅? 有!! uber呢?

如果uber這模式打著經濟共享招牌就可以大搖大擺的不繳稅的話 ,

那以後所有的工作都用平台模式進行 , 然後薪水一率用美國匯款給你 , 匯差當然也要賺你一手 , 然後在跟當地政府說 , 我們是經濟共享 , 這些不是我的員工 , 我只是給它們一個平台 , 讓企業去找它們要找的人才 , 然後企業用線上刷卡給於我平台的服務費 , 我在回饋裡面的20%給員工 , 然後大家都不用繳稅了....

大家不繳稅....好啊 , 路壞了誰修?你的勞保也不會有人付了 , 因為沒扣繳憑單 , 那退休金你還要不要?

別在哪裡酒駕跟uber比較了 , 你們可知道uber背後是有多少的資金在運行嗎?你知道uber現在的估值是多少嗎?

他上一輪估值是500億美元 , 大概1.6兆台幣 , 還是對這數字沒概念嗎?

你知道台灣一年總生產毛額多少嗎?大約16兆......

所以罰他2500萬 , 根本剛剛好...

順帶一提 , UBER已經累積了將近8000萬罰單了 , 他只繳了6000多萬....

我也贊成競爭 , 只要UBER登記營業執照 , 該繳的稅就要繳 , 該保的險乖乖保....

我保證小黃一定會被打趴 , 公平競爭下被打趴 , 就不值得幫助了 ....

那你知道UBER在各國家都不願意繳稅嗎?他們過去幾年募資了80多億美元 , 但是在大陸慘遭滑鐵盧 , 慘賠收場 , 在各國家又用削價優惠的方式競爭 , 他們每年都在賠錢 ...這情況下如果乖乖繳稅的話 , 他們的投資人一定收手....

反觀 , 為什麼AIR BNB就沒UBER的問題?相類似的經營模式,但AIR BNB願意繳稅 , 現在有誰不是透過AIR BNB訂飯店?
會拿酒駕比,當然是與UBER駕駛來比,
酒駕最高只罰9萬,開U是罰10萬~20萬,
也難怪一堆酒駕累犯沒再怕的
JASON0853 wrote: 酒駕最高只罰9萬,開U是罰10萬~20萬,...(恕刪)
又在斷章取義了!

酒駕「未肇事」罰九萬,可是也有可能「另」涉及公共危險罪,這是刑事罪,不僅可能失去自由、也會留下犯罪紀錄;至於酒駕肇事...嘖嘖嘖...你可以去查查,除非遇到恐龍法官,否則...嘿嘿嘿 

或許你認為台灣對於酒駕罰則不夠重,這點我也同意,可是,執法比罰則更重要。如果能夠嚴格「落實」酒駕罰則,並且嚴格「取締」酒駕行為,尤其不要再對於機車酒駕放任(因為攔檢不停也不准追),相信對於酒駕應會有更高的嚇阻作用吧!
JASON0853 wrote:
會拿酒駕比,當然是...(恕刪)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你知道嗎?不只罰款 , 會留下前科紀錄的

如果你嫌9萬太輕 , 那你酒駕看看阿 , 罰一次九萬,然後當晚在警察局拘留一晚,再來面對自己有前科紀錄,你再來跟我們說痛不痛

至於uber駕駛罰款,你大概不知道 , 之前uber已經囂張到跟駕駛說,只要你們被取締,罰款他們一律代付,如果車牌被扣留,他們會提供兩個選項

1.提供一台租車讓你繼續開uber直到車牌取回
2.補貼你兩個月的平均收入

可以這麼囂張就是因為之前的罰款對於這種估值1.6兆的公司根本不痛不癢,現在調高到10萬起跳,八成就會痛了....

至於那些uber駕駛在那邊說收入減少問題,uber本來就是以兼職為目的而生出的模式,沒人要你把他當正職,UBER成立幾年而已,沒UBER之前駕駛怎麼過活的?我每天辛辛苦苦上班賺錢要繳稅,你每天辛辛苦苦開UBER不用繳稅,當我是白癡嗎?

陳阿瓜~ wrote:
最近又看到散裝蛋條...(恕刪)


別被新聞誤導了,散裝蛋條例規範的是中盤商大盤商不行再用散裝方式運給店面販售,至於店面販售還是可以散裝,這個法令主要是控制源頭要做好雞蛋清洗工作,運送包裝也不行像以前一樣用個籃子把雞蛋全部放進去然後上卡車運送

你大概不知道,蛋殼是很多疾病的散播來源,如果你要確保蛋殼乾淨,妳可以在煮蛋前先用清水沖洗再用酒精消毒,這樣可以殺掉蛋殼上殘留的禽流感病原,問問你自己,打從你吃蛋開始,你有這樣消毒過嗎?

以前源頭沒有規範,大盤中盤業者根本不會幫你清洗,你大概沒看過許多在非超商上架的蛋,例如一些雜貨店,他們賣的散裝蛋上面都會有雞屎殘留,只要一個人因為因此得到禽流感,他就會傳播給其他人,難道大家要等到禽流感感染到數十萬人之後,大家又要像sars時期,去哪都要戴口罩量體溫嗎?

現在有法律規範源頭,說實在的,重點還是在於執行力.......

中原一點紅 wrote:
剛剛蘋果新聞出來了...(恕刪)


有合法就合理多了

還要看執行上有沒有漏洞

這次政府打了勝仗

在網約車部分,中央人民政府則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初步規範,提供了完整的法律規則,主要要求:

網約車的上路車型與牌照:新車年限 8 年內、或 60 萬公里以下(先決汰除)的 7 人座以下轎車或商務車,需要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網約車司機規定:需要申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駕駛員證申請先決條件需要有一般駕照 3 年以上、無交通肇事與暴力犯罪紀錄,一般駕照在一年內沒被扣滿 12 點(中國交通違規採扣點制)以上。
網約車平台規範:需要與司機簽訂勞務合約(可簽約兼差)、專車平台需要進行營運公司登記、伺服器需設在中國大陸、必需要向乘客提供出租車發票。
服務價格需要高於政府指導規範:專車平台不可因市場排除、限制競爭進行價格補貼。
平台需保障資訊安全:平台需保證線上線下(主要是車輛、司機)資訊的一致性與合法性,平台不可違規採集、利用和洩露乘客個人資訊。
共乘車納入規範:明確定義私人小客車共乘(中國稱為合乘,一般稱之拼車、順風車)為:事先發佈行車資訊、出行路線相同的人所選擇的共乘服務,分攤交通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交通經濟納入政府規範的範圍,交由地方政府訂定共乘提供者、共乘者與共乘媒合平台相關三方的法律規範。


說中國大陸可以讓Uber合法營運的人,請看看上面這個規定…
第一點是車輛納管
第二點是駕駛人員納管
第三點是公司與從業人員的勞務契約,並且確保政府方面的基礎監管權
第四點是禁止以新興行業優勢過度打壓傳統行業
第五點是雙方的資訊安全
第六點是保留共乘糾紛時的地方政府裁量權

請問…
Uber符合哪些要點呢?
如果Uber能比照這些規定逐條遵守
那我可以開始基礎支持這間公司在台營運(因為納稅及納保的細節部分還得商議)
基本上Uber的司機都是一群智障腦殘的愚蠢血汗司機,有錢來開高級轎車卻沒有錢去養車,還要假借各種名義跑來參加Uber當高級的廉價血汗司機,去掠奪去搶劫去爭食小黃司機的客人,將利潤的25%繳納給Uber,然後在用剩下的75%來養他們自己的高級轎車,你們說看看這些司機是不是真的很智障,腦殘又犯賤的血汗司機。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