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diM wrote:
對方也沒有鑑定報告一直說詞反覆那該如何說?
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以下為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1. 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
有問到這個。
對方什麼證據都沒有拿出來,連影片鑑定報告都沒有,憑著一張擦挫傷無須休養,沒有任何去疤醫美證明,沒有任何精神損傷要求精神賠償。
對方律師只說了一句,他會跟對方看能不能將賠償金降到7萬或8萬。
下次合議庭不會有結果,所以要等之後開庭了。
小弟指的是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或者說事故筆錄。
這部分只明確的敘述貴男友有過失,
對方提告過失傷害100%成立。
至於求償部分,
自始自終都無法在法院求償成功 (民事庭),
以民事求償來說,
只需要賠償對方醫藥費及傷害損失。
說詞反覆只是會讓法官印象不好,
對貴男友判決有利輕一點而已。
以本案而言說詞反覆並不構成詐欺罪,
當然樓主也可以選擇相信專業律師的良心,
提告後回復版友結果,
就感性面來說看到獅子大開口的被關1-3年蠻好的。
(或者跟律師談,打輸官司不付錢?
)題外話,
樓主怎麼知道對方沒有精神損失?
其實對方只要說受到驚嚇,要十萬紅包壓驚不和解撤告,
刑事庭上,
法官也不會問對方和解金的組成明細,
那是民事庭的責任,要判決賠償金額,
問個要不要、能不能和解,
不能?
看看和解金額&被告態度,就直接判拘役天數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