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更新:老翁家屬發文指責「為什麼沒有閃過」死亡車禍北市19歲騎士與女友分騎兩輛車回家女友先閃開過馬路90歲翁下一秒男子撞上老翁亡

systemctl wrote:
守法就不會被撞到了.(恕刪)


守法就不會撞到了???


超速不用猜的,10 20 30 40 50 公里,受撞擊的行人噴飛距離不會一樣。

撞擊點不一樣,噴飛的距離就不會一樣呀,
也有直接卡在車上的,也有往上噴的,也有往旁邊噴的,
你看過打棒球吧,同樣的球速下,打者揮棒力度一樣,球噴出去的距離也是各式各樣的..
systemctl wrote:
台灣名義上是法治國家(恕刪)

民粹沒關係
重點是執政者的民粹永遠都剛好與民意的民粹行顛倒的路
酒駕
殺人
性侵
高房價
還有你說的這種交通問題
還有很多問題相信老百姓心中都有感觸
不管誰當政政府偏偏就與所謂的民粹唱反調
太恐怖了!大家騎車還是慢慢騎小心一點好
南無水蜜桃 wrote:
07/28更新老翁家(恕刪)




07/28更新

老翁家屬發文指責「為什麼沒有閃過?」

全文如下



南無水蜜桃 wrote:
07/28更新老翁家(恕刪)


現在騎車在路上看到老人、小孩,儘量閃遠一點,跟一台超跑同規格對待。


被撞者有錢準備買房子,
家屬卻沒錢辦理身後事?
所以全家是被撞者比較有錢?
本魯實在想不透阿。
阿彌陀佛~
jason 567 wrote:
這直接就可以領強制險死亡理賠200萬
其他喪葬費用應該也得賠。對年輕人來講也是不小的支出。
狠一點的,家屬假如3個子女
可以說多愛他老人家,不捨離世叭啦叭啦,要求個精神賠償3份。
加減都還能要你賠一點


看了樓上幾樓po出文,引自己前幾天說過的

果然就是按這步調走,

文末還說要請律師,那接下來就要討賠贘家屬的部份了。

誰叫你要被抓到辮子,行經路口未減速,未注意前方狀況。
南無水蜜桃 wrote:
07/28更新老翁家(恕刪)


道路交通規則之死人最大的定律又出來了
紅綠燈廢一廢真的
以後路上就是大車讓小車
小車讓摩托車
摩托車讓腳踏車
腳踏車讓行人
真的不用有任何規則了
就用車體大小來判斷路權優先


死人為大的垃圾思想什麼時候才能從這社會刨掉
jason 567 wrote:
文末還說要請律師,接下來就要索討賠贘家屬的部份了。

誰叫你要被抓到辮子,行經路口未減速,未注意前方狀況。

完全無關緊要的說法...

如果騎士經路口有減速還是沒躲過撞上,家屬都會請律師索討,這就是死者為大,這就是台灣

能住在那附近的住戶非富既貴的,哪能隨便善了,完全無關公平正義,這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

家屬要不要提告索賠,跟經路口有無減速完全沒有直接關聯,跟有沒有撞到違規闖越馬路的人才是真的

當然,經路口要減速比較有機會可以閃過突發狀況,例如有人想死闖紅燈...

但也不是絕對的,一切都是命
systemctl wrote:
完全無關緊要的說法...

如果騎士經路口有減速還是沒躲過撞上,家屬都會請律師索討,這就是死者為大,這就是台灣

能住在那附近的住戶非富既貴的,哪能隨便善了,完全無關公平正義,這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

家屬要不要提告索賠,跟經路口有無減速完全沒有直接關聯,跟有沒有撞到違規闖越馬路的人才是真的

當然,經路口要減速比較有機會可以閃過突發狀況,例如有人想死闖紅燈...

但也不是絕對的,一切都是命


都承認自己阿公闖紅燈了

就看看這次審案法官是什麼等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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