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檢舉魔人」!前319槍擊案檢察官怒提行政訴訟

放雷克 wrote:
連前檢察官、律師都受(恕刪)


重點在於,非正式執法之人,卻有行使執法之實..
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便宜行事之處


其實跟訴訟人的經歷無關,只是小老百姓,對多如牛毛的法條不知該如何正確呈述其不當之處
也不會為區區數百元,請律師興訟而得不償失
眼觀耳聽 wrote:
只有一邊兩輪壓到線沒有承辦人敢開單啦,是不是有甚麼其他的沒老實講


你重來沒有不小心,跨越雙黃線過?
譬喻而已,
pc011630 wrote:
我在台64那人車稀少的路段被後方車輛行車紀
錄器拍了一張變換車道末開方向燈


不打方向燈是最惡劣的違規行為,活該被檢舉
skbank wrote:
你重來沒有不小心,跨越雙黃線過?
譬喻而已,


不要覺得自己違規別人也會違規
ppt15966 wrote:
重點在於,非正式執法之人,卻有行使執法之實..
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便宜行事之處


單都是承辦警察開出來的,這樣有沒有"正式執法"
眼觀耳聽 wrote:
闖紅燈是最惡劣的違規行為,活該被檢舉


你都不看文在回,,多說無意。
fywei wrote:
不是大家照來照去
看片面的影片或是照片,支持唯一警察執法


好好開車不違規你管誰照來照去
你要是贏的了,那是不是所有被檢舉收到紅單的人,都能比照辦理去徹消????
s97227 wrote:
但確實應該針對多次舉發的檢舉人進行一些管理措施
雖然自己也會送檢舉件,但大多都是影響到我的才會特地去送
個人是覺得一個月會送超過10幾件以上的都屬惡意性質了


怎麼不對違規者做些管理措施
看海成花 wrote:
反正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靠檢舉讓交通變好的,
唯有政策跟宣導才有幫助。


用講的用勸導的嘛,愛違規的心裡想甚麼大家都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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