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eooo wrote:
YAHOO另一新聞:
車輛如加裝娛樂顯示設備,應與駐煞車或變速箱檔位連動,未使駐煞車或變速箱檔位處在前進或後退時,娛樂顯示設備無法顯示,102年1月1日起,車輛加裝娛樂顯示設備者,是否與駐煞車連動,列為定檢項目
只不知道如果單純GPS機種的,到時候會不會也被規範在這裡面!...(恕刪)
這也是一個搞笑政策
車子非行進中超過3分鐘 不是得熄火嗎
那這樣娛樂設備要做甚麼...
裝來看3分鐘嗎?
喵的!我討論商品 上傳照片也違規,註明出處又違規! 插入圖片,又限制你規定的網站! 我商品還沒買回家 怎麼自己拍照? 都是你在講 不然你是要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