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US wrote:你的意思是要比爛的...(恕刪) 你要這樣想我也不反對還有會提出這些例子只是有人都說開車的都不會鑽這樣蒙蔽自己的雙眼有點可惜阿對了你還沒回答我如果法規只准你自小客停大拖車停車格 還是40呎櫃那種的停車格你是要接受還是反對哩
G-PLUS wrote:談總數?為何不談比...(恕刪) 又是一個不知道在別篇談比例被打臉的還要我再打你一次臉???拜託都幾十歲的人了我還想幫你保留點面子耶~我這樣告訴你好了如果大型重機領牌總數量和汽車領牌總數量不相上下的話這兩者的違規比例就會相去不遠了拿小分母和大分母來做比例再再顯示出你這只是為反而反的手段罷了
真理之手 wrote:所以可以回覆一下我...(恕刪) 聯結車的車位少之又少,拿這個比喻?smax155 wrote:重機接近百分之百的...(恕刪) 對於任何違停我都不贊同,最好學日本買車必須附車位證明....chang2520 wrote:你提的這個只有台北...(恕刪) 自己Google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