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迴轉?」 新北市員警,如何用肉眼遙望遠方做違規判斷?

昨天又送了好幾十件
沒意外的話全數成案
你慢慢嘴砲吧
埔里這種鄉下地方
檢舉人就好幾10位了
都市地方更不用講
違停熱區一堆人守株待兔的在等人違規
你是要怎麼跟我們鬥
除了在網路上嘴砲外
你還能怎樣?
我知道你一定很期待又有檢舉人被圍毆的新聞
你慢慢期待吧
里斯特 wrote:
叧一個新案例.行車...(恕刪)

常看到值勤員警在路口轉角等待取締違規的民眾,
但為何不能直接站在路口指揮交通提醒駕駛人注意。
取締只會引起民怨,但認真的疏導反倒是容易得到民眾的尊敬,
難道這邏輯有這麼難懂嗎?
廢話一卡車 wrote:
沒妨礙其他人本不該罰...(恕刪)

限制檢舉件數不合理
但我覺得如果檢舉魔人違規被抓
罰金可以按他當年所有的檢舉件數做一個係數上的增加,例如檢舉了十件,就增加20%,100件就是200%,檢舉別人之前,也應該要自我要求才是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申訴不會過喔~這個之...(恕刪)


不會過哦,但是人家過了
廢話一卡車 wrote:
是谁說平常最愛健身...(恕刪)


哈哈
說的真好
躲在暗處的好像真的是魔人

不過跟我想的沒錯
併排大不會再回這樓了
可能跑回他的一言堂大樓找惜惜了

BanyanLee wrote:
常看到值勤員警在路...(恕刪)

不管怎麼做民眾都不會尊敬警察的,既然這樣就開單吧,逞罰才會讓人謹惕,勸導則不能

BanyanLee wrote:
常看到值勤員警在路口轉角等待取締違規的民眾,
但為何不能直接站在路口指揮交通提醒駕駛人注意。
取締只會引起民怨,但認真的疏導是很容易得到民眾的尊敬,
難道這邏輯有這麼難懂嗎?

很奇怪的想法,
會需要交通指揮, 都是有特定狀況才需要, 如尖峰, 發生事故..沒事為何要浪費人力去指揮交通?
交通法規都是參考的???

你的邏輯太過單純, 又不實際.
里斯特 wrote:
很奇怪的想法,
會需要交通指揮, 都是有特定狀況才需要, 如尖峰, 發生事故..沒事為何要浪費人力去指揮交通?
交通法規都是參考的???
你的邏輯太過單純, 又不實際

警方取締的路段基本上都有固定的熱區點,就如同測速照相,但至少測速照相依法會提前警示。
而樓主被開單的路段車流量不小,樓友都還建議樓主為何不乾脆在非禁止時段去三段式左轉,但警方似乎寧願用取締取代疏導,如同樓主被取締時還一頭霧水不知犯了何等大罪,不服取締的車主當場解釋也無用只能事後進行申訴,但浪費的時間絕對是車主不會是開單員警。至於開錯單的員警似乎沒有什麼成本損失,就像過往到台北市監理站洽公常常排隊排到天荒地老,民眾請半天假還辦不完但承辦人員卻一點壓力都沒有,這種官僚心態的邏輯不奇怪嗎?
最後貼上一張在網路抓取的街景圖,三位員警在路口轉角處等著違規的民眾,試想這樣的警力配置不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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