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老闆抓奴隸 wrote:
樓主繼續加油,反正...(恕刪)

這........
你現在的留言
也是流於非理性的批判
這........
有人講我愛製造對立.......
但看你這樣子的言論.........
也是製造對立啊.......
改改先~~~~
RX78NT12003 wrote:
現在因為公投案熱門間...(恕刪)


因為30萬份要先湊得出來,就算湊出來,還要500萬個同意,過的機率是0。
罪刑法定主義 wrote:
因為30萬份要先湊...(恕刪)

不了解你的意思..........
請問你所謂的30萬份是那一方?
拜託回應啊.......
RX78NT12003 wrote:
不了解你的意思......(恕刪)


不是說連署公投要先湊30萬份書面嗎?所以之前以核養綠補件才沸沸揚揚,因為難度太高,難免造假。還是說我誤會了?
罪刑法定主義 wrote:
不是說連署公投要先...(恕刪)

現在是看你提出的問題
是誰要提出30萬份
這是我的問題
感謝

你是說要重機提出30萬份嗎?
你的意思是這樣沒錯吧?
RX78NT12003 wrote:
現在是看你提出的問題...(恕刪)


有意願要重機上國道的人阿,不是嗎?以核養綠我贊成,我也沒連署,搞到連署補件但最後卻一大票人同意。所以說連署有難度。
其實正反兩方均可提公投(議題不一樣而已)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2項(原法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紅字部分為目前高速公路無法全線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原因,需交通部公告那些路段可以行駛

正方公投議題
你是否同意刪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2項中「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排除五百五十立防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通過
法規變成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除外,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全線暢通)

反方公投議題
你是否同意刪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2項中「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以上之駕駛執照。」

通過
法規變成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之前公告的也不能行駛)

以上為個人見解

罪刑法定主義 wrote:
有意願要重機上國道...(恕刪)

感謝
了解了

不過我文章是要反對者去提出公投案
不是支持者去提
因為這問題經過三讀,都有這東西出來了
要支持者再去提出幹嘛?
要也是反對者去提啊

反對者發文提公投,要支持者去提公投案
怎不是自己去提公投案去反對??

重機族群本身就是少數人
你要如何達到立案成功人數??
本身就很困難的

但反對的話.....立案機率高~~~

RX78NT12003 wrote:
感謝了解了不過我文章...(恕刪)


了解你意思了。

我覺得反對者去提,應該也無法達到連署目標,因為大部分人不喜歡麻煩。
兩輪人包鐵還是滾吧
四輪鐵包人還是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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