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行駛內側車道時速保持100公里,警方認為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

good~~警察終於有再處理龜車了....

1515151515

秋水長天 wrote:
警方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林姓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


很討厭躲著開罰單...

但是... 這一則, 我給警察




















應該罰 .... 100000
undefined推呀,占用內車道是高速路公敵,推呀!
"小型車,得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這個規則很難不違規吧

速限110,開111就超速了,開109就不是最高限速了 (寬限10kmh只是取締標準,超速1kmh就是違規)

除非你的速度超準,不然就是違規

請留給其他人超車用吧。

cdyao wrote:
"小型車,得以用最高...(恕刪)



你說的全對...
現實中根本無法保證一直以最高速限前進...
只有物理課本中才會出現...
因此還是讓出超車道吧!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這個過年到宜蘭玩
出了隧道,過了收費站
一路開110-140
內側超車後
照樣讓出內側車道
開到外側車道

這個過年到宜蘭玩
出了隧道,過了收費站
一路開110-140
內側超車後
照樣讓出內側車道
開到外側車道
-----------
為何要作出違法的事
不守法還告訴大家
不守法可是台灣進步的公敵
台灣不可再向下沉淪了
如果中線沒車,還一直佔用內車道,被開單是剛好而已!!
gungunM wrote:
你說的全對...現實...(恕刪)


現實中怎麼會沒辦法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你難道不知道現在有個東西叫做"定速"嗎??
假如我今天用GPS的速度118公里定速在內車道
那比我還快的車子我是否要讓
能比我快的那他就一定是超速行駛
交通警察說了在內車道超車必須在以"不超速為前提"之下來
做超車的動作
那在內車以118公里定速行駛也算是超車啊
我還能從台北延路一直超到屏東哩

不懂法規還敢去申訴
高路公路旁的告示牌是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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