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違停3天被民眾連續檢舉,看不順眼違規的就去連續告發

有個朋友..看到一台計程車違停紅線..

打電話給拖吊業者,拖吊業者通知員警過來看一下!

我們在樓上看,當場看到警車經過違規車輛,停在旁邊~然後就這樣直接開走了.

應該是從晚上開始停,停到下午..連續兩天都這樣.

連續檢舉告發,之後就沒看到那台車亂停了.原來紅線停車是900
corolla16 wrote:
確實可以連續開罰,但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樓主的違規行為,應該再開個二十張,才符合比例。


三天兩夜,估計約60小時,每兩小時可以開一張,
假設一停好車就開出第一張,臨走前開最後一張,共應開31張。

現在已經開出11張單,的確還欠20張,c大果然精算過。
違停還有理由,難怪台灣違停一堆,你知道違停會害到多少人嗎?
停別人門口,害人無法出入,同理心 如果是你家門前願意被人違停嗎?
路邊違停,萬一發生事情,消防車 救護車無法出入,是有可能會害到別人生命財產的,
道路會劃設紅線就是有他的道理,又不是小孩塗鴉,隨便亂畫的
大家說你錯,還罵別人正義魔人,改天換你遇到事情,就知道違停會出多少事情

stan1389 wrote:
首先我先聲明自己不是來討拍的,因為居家附近有些巷道紅線標示不清,甚至有塗銷痕跡,當時察看並無拖吊筆跡,因此就將車輛停放,3天後發現警察開立的2張白色告發單隨即將車輛移走,詎料後續竟連續收到在違停3天內民眾檢舉的9張罰單,累積的罰單高達11張共計9900元,詢問承辦員警只表示違停2小時以上,民眾就可連續檢舉,但警方根本未到場開單合理嗎?

聽里長說另一位受害者停在合法的位置,只因為逆向停車,被人連續拍照檢舉,也收到11張罰單9900元,而且當事人根本沒有在車上收到員警的違規告發單,等到罰單一來已經要罰萬元了,但受害車主向警方申訴無效,只得摸摸鼻子繳錢,這樣合理嗎?

請問版上的法律達人,民眾可以有連續檢舉的權力嗎?警方未到場告發,就憑著民眾照片直接寄出數十張罰單有無疏失呢?

我查詢了版面上大大提供的 604號大法官解釋:

立法者固得以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得以連續舉發及隨同多次處罰之遏阻作用以達成行政管制之目的,但仍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及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申言之,以連續舉發之方式,對違規事實繼續之違規行為,藉舉發其違規事實之次數,評價及計算其法律上之違規次數,並予以多次處罰,藉多次處罰之遏阻作用,以防制違規事實繼續發生,此種手段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對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之目的而言,在客觀條件之限制下,更有其必要性及實效性。惟每次舉發既然各別構成一次違規行為,則連續舉發之間隔期間是否過密,以致多次處罰是否過當,仍須審酌是否符合憲法上之比例原則,且鑑於交通違規之動態與特性,進行舉發並不以違規行為人在場者為限,則立法者欲藉連續舉發以警惕及遏阻違規行為人任由違規事實繼續存在者,自得授權主管機關考量道路交通安全等相關因素,將連續舉發之條件及前後舉發之間隔及期間以命令為明確之規範。

大法官只有說執法人員得以連續舉發,一般民眾有此權限嗎?而且多次處罰是否過當,仍須審酌是否符合憲法上之比例原則,但這些警察似乎民眾檢舉來者不拒,自己又懶得出門蒐證告發就直接寄出高額罰單了,難道沒有濫權之嫌?

我違規停車有錯在先,警察在車上放置兩張告發單我也認了,但心裡不能認同的是警方便宜行事,自己沒有到場開單就將民眾連續檢舉直接告發,這樣將會衍生很多民怨,像是前述那位車主逆向停車被偷襲了11張罰單卻無法改正其行為,不教而殺為之虐!

請問各位大大,當這件申訴案被警方駁回後,我該怎麼辦呢?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來質疑這9張民眾連續檢舉罰單之適法性?...(恕刪)

這麼好的文章既然被頂起來就再推一下了

jenyee wrote:
違停還有理由,難怪台灣違停一堆,你知道違停會害到多少人嗎?
停別人門口,害人無法出入,同理心 如果是你家門前願意被人違停嗎?
路邊違停,萬一發生事情,消防車 救護車無法出入,是有可能會害到別人生命財產的,
道路會劃設紅線就是有他的道理,又不是小孩塗鴉,隨便亂畫的
大家說你錯,還罵別人正義魔人,改天換你遇到事情,就知道違停會出多少事情
...(恕刪)

說的好阿

違規爛人亂違規違停會害死人
正義魔人檢舉違規不會害死人

不服來辯

superufoet wrote:
相信我,
就算罰了這麼多錢,樓主到了其他地方依舊還是會違停。

這世界上只是多了一個或許會避開那個曾經讓他印象深刻而上網討拍的地方而已。...(恕刪)

那又怎樣?

至少他這個地方他不敢再停了阿
至少他有收到這九張罰單阿
那就好了阿

他以後會不會再犯
誰都管不著阿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呀

他以後要再違停一萬次
罰單繳個900萬
也是他的自由阿

cdyao wrote:
根據親身經驗,即使每個月檢舉,仍有少數車輛會違停在同樣的地方。

這表示一個月收幾張罰單,他「可以接受」
可以接受,所以就繼續停,反正不貴嘛。

所以罰單當然要會痛才有效果,但我也只是偶爾經過才有辦法檢舉,所以就沒辦法讓他連續痛。
不得已只能每個月檢舉一次,然後違停車輛繼續爽爽停。
...(恕刪)

所以住家周圍都被我清理得很乾淨
因為我天天都檢舉
他就天天收罰單

至於那些不常經過的路線
一個月只經過幾次的
就還是違停滿滿

住宅區跟商業區也會有差
住宅區天天檢舉一定可以清空
商業區美食區很難
一直有違停車主前仆後繼地來

罰款便宜
取締不嚴
當然爽違停囉
在台灣
違停都是小事
因為違停而出人命,事情才會大一點點
如果死的是大官或其家人
違停的亂象.政府才會開始重視~不過目前好像沒有死這種人
違停小事啦~安啦
罰個幾百塊而已.頂多就兩千四
能幹嘛?我打牌隨便胡一把都不只這些錢了
小錢啦.小事啦.安啦沒事的

今價賣喔 wrote:
所以住家周圍都被我清理得很乾淨
因為我天天都檢舉
他就天天收罰單


我也是

一出門看見違停就一定先罵髒話

然後錄影拍照檢舉

然後2個月後就很舒服

愛違停永遠是一個無知樣!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也是一出門看見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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