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doyo wrote:04/07上午7點...(恕刪) 看第一段影片,覺得騎士闖紅燈害慘了馬3駕駛。再看第二段影片,覺得馬3硬該夕鶴!馬3如果前一個紅燈乖乖等,就可替自己避掉一場禍事。畢竟別人的行為你無法預料,只能自己做好。還有,騎車開車真的要專心。有時候腦袋想一堆事情,會忘記紅燈。
馬三駕駛也大有問題,今天是他運氣好碰上機車闖紅燈。如果他遇上的是大車闖紅燈,或是機車後座載了長條狀金屬物,死的就是他自己了。行經路口減速是保障所有人,你不會永遠是活下來的那一方。另外一直覺得一般道路超速是重大惡行,路況那麼多,超速縮短反應時間,高速出事死傷慘重,明知這些前提還是要超速。
dodoyo wrote:04/07上午7點多...(恕刪) 放慢速度的定義?路口減速的定義?雖然轎車上一個路口闖紅燈, 但就事論事, 這個路口是綠燈就應該要有100%通行權, 除非能證明轎車超速..用一個"行經路口未減速"這種模稜兩可的東西來判斷肇責根本是莫須有。
那個已經嚴重超速了,影片記得看…基本上市內道路限速大概50上下,很少很少超過50,更別不少還有30(工區、校區),外線則是40原則上個人感覺來說,50其實是蠻合理的反應時速,在視野良好下,50急煞不雷殘不是問題(我騎機車),只要沒下雨基本上沒甚麼太大問題,而且煞車距離不會太長,但60、70甚至80就不一樣了,急煞帶來不穩定遠高於50的時速…好,扯這麼多,如果雙方能夠遵守交通規則自然沒那麼多車禍影片啦!好好去幫雙方思考一下一個是必然撞上情況下,什麼因素主導事情嚴重性。以及雙方各一方遵守交通規則下之肇事可能性。Lanky_Lin wrote:放慢速度的定義?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