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意外到底是公車的錯還是貨車還是騎士?

騎士換車道沒有注意左方來車,沒有減速,才是造成遺憾的原因。

Eigen wrote:
公車完全停在格子內,單車能通過的空間看起來並不小~~


真的, 我覺得一堆人明明沒有後車的行車記錄器, 卻斷言一定是變換車道, 看位置的很可能根本沒變換. 只不過手把位置可能己經過去了, 如果還沒變換, 我猜, 是旁邊被小貨車卡到, 摔落, 再被小貨車的後輪碾過. 這情況就像是小貨車也沒變換車道, 但他的照後鏡也己經過去了. 如果是這樣, 小貨車就慘了... :O , 開車的沒有禦防性駕駛, 打官司就飽了.
黑皮牛 wrote:
一種我死了你們全都...(恕刪)


跟死者為大無關.

如果騎士犯的錯是遠在進入狹小通道前突然切入快車道, 讓貨車司機完全無法閃避, 貨車無責.
但事實並非如此, 貨車司機明明可以清楚看見前方車道因公車而限縮, 已經可以預知空間驟減卻仍不減速, 進而把單車逼到狹小空間中摔車死亡.

這情況貨車絕對是能夠禮讓閃避的, 但不做閃避. 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舉例, 若有人站在路中, 在駕駛能夠反應的第一時間當然是要踩下剎車避免車禍, 而不是不做反應撞給他死, 再來主張自己的路權及無罪.
畫面看起來

自行車騎士左切閃避停站的公車

居然完全沒看左後方是否有來車

拿命去賭左邊沒車,或者左邊車輛會讓

結果很悲慘


誰對誰錯留給法官去決定, 輸贏不重要, 因為命已經沒了
貨車公車都沒錯.錯的是腳踏車.
0928313411 wrote:
如果把公車換成一般...(恕刪)
市區碰到很多騎士,換車道前回頭的比率偏低
都靠後方駕駛自已去閃...閃過了繼續飆風,閃不過就...

依台灣法律 貨車司機肯定要背大部份的責任
只能祈禱 : 如果推算反應時間不夠、責任會輕一點吧
concall81 wrote:
這情況貨車絕對是能夠禮讓閃避的, 但不做閃避. 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恕刪)

對啦
往哪閃?
你當貨車跟機車一樣屁股扭一下就閃過去了喔?
緊急煞車嗎?不怕後方追撞喔?
往左閃嗎?左邊就是對向車道耶
就沒地方閃是要往哪裡閃?
閃到撞到對向車輛
騎士跟沒事一樣騎著腳踏車飄走
留下貨車欲哭無淚
再說影片看的出來貨車在撞擊前有沒有踩煞車嗎?
就算有貨車也不可能立馬棟條
反正貨車是停下來了

幫腳踏車護航的除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鬼法律外
有沒有合理的邏輯?
鑽到狹小空間的不就是單車騎士自己本人嗎?
要貨車駕駛預知?單車騎士自己都不用判斷空間夠不夠嗎?

若單車貨車的輪子都在自己的線道內
事情就是看撞擊點在哪裡
撞擊點在誰的線道誰就贏了
就單車騎士而言...就算撞擊點在他的線道他還是輸了
再討論個不合邏輯的問題
請教各位有在騎單車的大大
當您在騎單車(非機車)遇到需要超前的狀況時
您會騎著單車從前車的右邊還是左邊(馬路中央)超車呢?
為什麼?

concall81 wrote:
如果騎士犯的錯是遠在進入狹小通道前突然切入快車道, 讓貨車司機完全無法閃避, 貨車無責.
但事實並非如此, 貨車司機明明可以清楚看見前方車道因公車而限縮, 已經可以預知空間驟減卻仍不減速, 進而把單車逼到狹小空間中摔車死亡....(恕刪)


?????????????

貨車的前方車道沒有縮限阿,公車是停在公車停靠區內,貨車的車道並沒被公車佔用到

何來車道因公車而縮限??

這種情況只有公車後方車需減速確認,如情況不適合切換車道就該停下來等

貨車只是100%的倒楣而已

假設今天角色互換,貨車開在公車後面,因為公車停下來,貨車沒耐心等,就看也不看的就往左切,剛好撞到在隔壁車道上的單車

你會說單車看到公車停下,車道限縮,應減速預防貨車切出來,發生車禍時,單車也是要負部份肇責嗎?

有點邏輯好嗎? 重點是單車在繞過公車切到行進間的貨車前方時,有沒有留給貨車足夠的反應時間和空間

如果沒有,貨車為什麼要有肇責??

0928313411 wrote:
有些人一直跳針
公車停靠跟一般車停靠不同)

因為 人性就是[先怪別人 再談自己],談自己卻不是反省自己. 哈!

公車停靠 合法,路邊違停車 非法.其實過程都是一樣的,其因素就是有被阻礙.
後車欲通行遇到的狀況都是一樣的,反應也是都一個樣.

此影片之因由: 自行車過於大意 貨車疏忽了前車動態,一連串的巧合過程於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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