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我需要賠償嗎?

sunyearhuang wrote:
這也是我一開始就說的,為小擦傷告過失傷害浪費司法資源。先被法官臭罵一頓吧。...(恕刪)

這,真的會被罵。

大頭egg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10...(恕刪)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我媽一直告訴我 不管怎樣 都要報警
除了保險成立以外 也保障自己權利
恭喜樓主順利處理完事情
sunyearhuang wrote:
輸面很大是啥輸面很大?不是過失傷害訴訟是什麼?都搞不清你在爭論什麼了。


奇怪了,我說的不是中文逆?
輸面很大,代表若提告了,他有高機率與高比例會被判過失傷害,
跟"就是過失傷害"是不一樣的,
我134樓還說了他可以主張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你有看到嗎?

sunyearhuang wrote:
安全帽脫落可以罰500元啦,但要說過失傷害要有因果證據。安全帽脫落只是因,不能判定是造成摔車的果,更無法判定責任比例。


我不就也說過了找監視器?
且若前方近距離掉落安全帽,的確有可能會讓後機車摔車,
這是合理的懷疑,
誰要平白無故看到前面有人掉安全帽,
就故意摔給他看,說是他害的,
之後趕時間先走,最後還跟掉安全帽的和解?

若樓主"第一時間"有打電話給警方,撲朔迷離事都沒有了好嗎,
警察公文拜託你看滿,OK?

sunyearhuang wrote:
看了,法條不對,也給你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的正確罰則。
134樓除了,請教律師外,其它我不知那個部份我還能贊成的。


未戴安全帽是針對個人的,
而那條是針對阻礙交通好嗎,
原來掉安全帽是不會阻礙交通的啊?
神邏輯。

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是指沒戴安全帽or帽扣沒扣,
當場取締or被檢舉的好嗎,
曲解言論曲解到法條去了你。

sunyearhuang wrote:
你貼文只貼相關肇逃法和解釋文,沒說:沒這規定。
我提問。你從中間插進來貼相關肇逃法和解釋文,也沒說:沒這規定,我也沒注意貼文的名字不一樣。鳥龍一場就醬而己。
我可以為這事道歉,我也沒繼續誤會下去。這行為我理解叫誤會,很嚴重嗎?道歉不夠?


是吼,你沒注意,就把你搞錯的人數落了一頓,
酸言酸語胡說八道一堆,且說就是我,
現在道歉也道歉的你最大一樣。
fer1717 wrote:
我還是覺得樓主當初有報警會更好處理...(恕刪)

這是一定的。不論受害者還是肇事者,報警和現場測量是事後最有公信力的證據。
開車的,行車記錄器也很重要。我碰過一起事故,雖報了警還是灰了很久。
遇一次就以最快的速度把家裡兩台車都裝行車記錄器。還真的派上用場了。
katana057 wrote:
輸面很大,代表若提告了,他有高機率與高比例會被判過失傷害,
跟"就是過失傷害"是不一樣的。

我說的100%是指責任比例,不是判過失傷害的機率。OK?
刑事責任有比例問題,如果你也同意,樓主責任不是100%,又沒證據可以判定比例,如何判決過失傷害?
這是個邏輯問題,你的過失傷害勝算,要先這得了這個邏輯。

sunyearhuang wrote:
安全帽脫落可以罰500元啦,但要說過失傷害要有因果證據。安全帽脫落只是因,不能判定是造成摔車的果,更無法判定責任比例。

katana057 wrote:
我不就也說過了找監視器?
且若前方近距離掉落安全帽,的確有可能會讓後機車摔車,
這是合理的懷疑,

我沒反對找監視器啊!樓主說沒監視器也沒行車記錄器。
爭論就是假設沒有這些證據下的勝算,不是嗎?
假設有監視器,那證據對誰有利要看證據吧?憑什麼說"高機率與高比例會被判過失傷害"?
合理懷疑可以當言論免責,不能當證據。但可以用合理懷疑追證據。

katana057 wrote:
誰要平白無辜看到前面有人掉安全帽,
就故意摔給他看,說是他害的,
之後趕時間先走,最後還跟掉安全帽的和解?

是誰說"故意摔給他看,說是他害的"?
喔...為免再次誤解,這句的意思是:我沒有這樣說。沒在說誰。
前面有論及多種可能性。
樓主和小女生之間還有其它機車,沒有事。
有沒可能小女生沒駕照,技術不佳摔車?有沒可能安全帽離小女生好幾公尺,而小女生過度警慌摔車?
這是不是也是合理懷疑?

katana057 wrote:
若樓主第一時間有打電話給警方,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好嗎,
警察公文拜託你看滿,OK?

有誰說不應該這樣做嗎?我沒反對,也一再強調報警處理很重要,那是積極證據。
公文內跟我的認知沒什麼不同,除非公文內說的是報警和現場測量不重要,只要有安全帽脫落事實就好。不然你要我看什麼?
但事實上卜就是雙方都沒做這個重要的程序,己經是事實。
現在是就既成事實討論。不是討論該不該報警。
sunyearhuang wrote:
我說的100%是指責任比例,不是判過失傷害的機率。OK?
刑事責任有比例問題,如果你也同意,樓主責任不是100%,又沒證據可以判定比例,如何判決過失傷害?
這是個邏輯問題,你的過失傷害勝算,要先這得了這個邏輯。


痾,神邏輯,我說的是輸面很大,是被判過失傷害的機會很大,
肇事主因與次因我壓根兒沒提告,
你曲解成100%責任比例,
還一直說是我說,
現在還要被你批評耶,
你大法官逆?

sunyearhuang wrote:
我沒反對找監視器啊!樓主說沒監視器也沒行車記錄器。
爭論就是假設沒有這些證據下的勝算,不是嗎?
假設有監視器,那證據對誰有利要看證據吧?憑什麼說"高機率與高比例會被判過失傷害"?
合理懷疑可以當言論免責,不能當證據。但可以用合理懷疑追證據。


你他老大就可以假設,別人就不能假設啦,
肇事都有主因次因 或 根本沒有次因,我上一回文,也說的很清楚,
你又跳過了。

sunyearhuang wrote:
是誰說"故意摔給他看,說是他害的"?
喔...為免再次誤解,這句的意思是:我沒有這樣說。沒在說誰。
前面有論及多種可能性。


我說誰要,那是假設好嗎,
又沒說是你說的。
你的邏輯呢?

sunyearhuang wrote:
樓主和小女生之間還有其它機車,沒有事。
有沒可能小女生沒駕照,技術不佳摔車?有沒可能安全帽離小女生好幾公尺,而小女生過度警慌摔車?
這是不是也是合理懷疑?


你可以這麼懷疑,
我也不會說你什麼,
但你是針對別人的懷疑,
且說別人在未定讞前不准假設,
還酸言酸語一堆,說都是別人錯,
你的合理懷疑,並沒有抵消別人的合理懷疑。

sunyearhuang wrote:
有誰說不應該這樣做嗎?我沒反對,也一再強調報警處理很重要,那是積極證據。
公文內跟我的認知沒什麼不同,除非公文內說的是報警和現場測量不重要,只要有安全帽脫落事實就好。不然你要我看什麼?
但事實上卜就是雙方都沒做這個重要的程序,己經是事實。
現在是就既成事實討論。不是討論該不該報警。


那你在大放厥詞什麼,
事實討論就是對方可以提告,
若對方找到其他證據,
對方的確有利,

還有你他大法官又跳過你提出的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還說我拿的法條是錯的,

謝謝你今天讓我知道,
原來隨便掉安全帽,是不會阻礙交通的。
katana057 wrote:
是吼,你沒注意,就把你搞錯的人數落了一頓,
酸言酸語胡說八道一堆,且說就是我,
現在道歉也道歉的你最大一樣。

就還是就說所貼的內容沒有"規定沒報警就是肇逃",就事論事,回錯人就回錯人,道了兩次歉,還不夠?
數落一頓?我說了什麼話,貼出來看看我有多惡毒?
不知有沒有這些話惡毒:
"酸言酸語"胡說八道一堆","不要自high","你態度高傲","你那大放厥詞 + 亂火套立場給人的態度"...
這是討論事情的好態度嗎?你有半個字的道歉嗎?



sunyearhuang wrote:
刑事責任有比例問題,如果你也同意,樓主責任不是100%,又沒證據可以判定比例,如何判決過失傷害?

插一下話
刑事看有無就好
比例是後事了
sunyearhuang wrote:
就還是就說所貼的內容沒有"規定沒報警就是肇逃",就事論事,回錯人就回錯人,道了兩次歉,還不夠?
數落一頓?我說了什麼話,貼出來看看我有多惡毒?
不知有沒有這些話惡毒:
"酸言酸語"胡說八道一堆","不要自high","你態度高傲","你那大放厥詞 + 亂火套立場給人的態度"...
這是討論事情的好態度嗎?你有半個字的道歉嗎?


因為我說的那些是事實,且是因你而起,
你的數落,看人不起的態度,從#221開始,自己再回去看,
我懶得再幫你拍照了,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想解釋一下,你的掉安全帽不會阻礙交通?

小小小鼠 wrote:
刑事看有無就好
比例是後事了...(恕刪)

沒錯!
我的意思是沒可判定責任比例的證據,基本上也就不會有判定有無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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