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於警察執行這項行動時,有沒有依法有據,不然警察就是違憲了 (憲法凌駕於其他法律之上)我們現在雖然是法治國家,但是很多人卻不了解法治的精神 (這點看留言區就知道)我不反對待轉區的存在,但我絕對反對"違法"的這個事實 (警察是在三權分立的司法那邊,依該依法行事,而非沒有法源依據就執行相關行動)
tansywen wrote:計程車集體慢速路過...(恕刪) 違法就是違法別人沒被抓就存著僥倖心態仿效嗎?等到被抓時再來說"為什麼誰誰誰怎樣就沒事??"只能說 被抓的只得承認自己是倒楣鬼但絕對不要把錯的說成是對的
全省有不少道路的確有不少廢除待轉討論的空間但也更多道路你明知道是不可行的還在那邊亂??我兩個星期前在九如四路就遇到左轉靠左我差點撞上的事件原因在於我右前方有約5台車而我在內線車道一台機車就在我第三跟第四台車切內側到我前方而我前方也有一台車 我跟前車也有保持安全距離當時抬頭顯示器印象中約65km他切進來後你們知道後車安全距離瞬間為零嗎他也驚覺前方有車立即煞車 我也跟著急煞就差一步我就撞上了事後想想 要不是公務車沒配行車記錄器我應該撞下去才對接著他當做沒事就直接左轉跨雙向安全島就進巷子口了路權路權?那這麼多路權要不要就你們都可以騎車出門算了別人不騎車的也不準開車這樣好不好
tansywen wrote:待轉算是集會遊行啊...(恕刪) 又不是轉個一兩次 無限輪迴這不是擾民是什麼 講得好像合情合理一樣怎麼不去加入行動 畜進會真愛鬧事 根本是吵要吃糖的小孩傻眼的是還有這麼多人覺得對 鬼打牆無誤建議可以到偏僻的地區 迴轉吃到飽 都沒人會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