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 台灣回到戒嚴時代了嗎

合法待轉又怎樣, 警察指揮交通就是要服從

不服從被捕只是剛好而已。

a901922001 wrote:
他們只是合法待轉啊...(恕刪)


一直在同一地方打圈圈
他們是在台灣版的百慕達三角洲喔

遇到鬼打牆繞不出去嗎
警察正好解救他們了
蛤 戒嚴時代?
騎士被壓去馬場町了嗎
蔣總統萬歲!
重點在於警察執行這項行動時,有沒有依法有據,不然警察就是違憲了 (憲法凌駕於其他法律之上)

我們現在雖然是法治國家,但是很多人卻不了解法治的精神 (這點看留言區就知道)

我不反對待轉區的存在,但我絕對反對"違法"的這個事實 (警察是在三權分立的司法那邊,依該依法行事,而非沒有法源依據就執行相關行動)

tansywen wrote:
計程車集體慢速路過...(恕刪)


違法就是違法
別人沒被抓就存著僥倖心態仿效嗎?
等到被抓時再來說"為什麼誰誰誰怎樣就沒事??"

只能說 被抓的只得承認自己是倒楣鬼
但絕對不要把錯的說成是對的
可笑,真的可笑
就算你想為機車族打抱不平,也不該說台灣回到戒嚴時代

戒嚴時代如果你發這篇文,你可能已經沒辦法回文了你知道嗎?
不要用歷史的傷痕來誇大你講的事情
佔領立法院:公民有不服從的權利.

依政府惡法亦法的待轉:你在集會遊行!要先申請...

哈哈哈,真好笑!
全省有不少道路的確有不少廢除待轉討論的空間

但也更多道路你明知道是不可行的

還在那邊亂??

我兩個星期前在九如四路就遇到左轉靠左我差點撞上的事件
原因在於我右前方有約5台車而我在內線車道
一台機車就在我第三跟第四台車切內側到我前方
而我前方也有一台車 我跟前車也有保持安全距離
當時抬頭顯示器印象中約65km
他切進來後你們知道後車安全距離瞬間為零嗎
他也驚覺前方有車立即煞車 我也跟著急煞
就差一步我就撞上了
事後想想 要不是公務車沒配行車記錄器
我應該撞下去才對
接著他當做沒事就直接左轉跨雙向安全島就進巷子口了

路權路權?
那這麼多路權
要不要就你們都可以騎車出門算了別人不騎車的也不準開車
這樣好不好

pigman0416 wrote:
重點在於警察執行這項行動時,有沒有依法有據,不然警察就是違憲了...(恕刪)

警察請他往前時,不肯照辦
妨礙公務?
tansywen wrote:
待轉算是集會遊行啊...(恕刪)



又不是轉個一兩次 無限輪迴

這不是擾民是什麼 講得好像合情合理一樣

怎麼不去加入行動 畜進會真愛鬧事 根本是吵要吃糖的小孩

傻眼的是還有這麼多人覺得對 鬼打牆無誤

建議可以到偏僻的地區 迴轉吃到飽 都沒人會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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