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車道月經文退散吧...慢速車才是國道亂源

鳳翎 wrote:
法警派依據交通部高速...(恕刪)

好吧,你既然這麼喜歡就拿去用。

我只是覺得好笑,
人家法警一詞是專指法院及檢察署院內的司法警察。

fs1013
fs1013 worte:
不錯,你前兩個名詞算中性,
但是"法警派"顯然就先美化自己,不是中性吧?
既然你對霸字有意見,也行,
不然,改成四個字...
超車道派
讓車道派
佔車道派
如何?
fs1013


哈哈,美不美化,見仁見智
我認為我已經盡量都用"中性詞"了
而且這種東西又不是取孩兒姓名,還要用"行輩"規則取名??

至於"法警派"名稱你不滿意我也沒辦法,你喜歡想新詞貶低法警派
那是你的自由
你想不去理解"法警派"真正的作為,只會推論成"佔車道"、"霸道"、"擋道"等等
那也是你的自由

另外『讓車派』在某些人眼中,又有個暱稱被稱為『超速派』
但是我也認為太過度解讀且狹隘,因此棄而不用


fs1013 worte:
好吧,你既然這麼喜歡就拿去用。
我只是覺得好笑,
人家法警一詞是專指法院及檢察署院內的司法警察。
fs1013


真是言不由衷的一段話
既然覺得好笑,為何又有"美化"一詞之說??
既然覺得好笑,為何"法警"名稱不留著整天等著看笑話? 卻又要叫別人改名?
Gullit168 worte:
我認為我已經盡量都用"中性詞"了

來,看看下面你原先的說明用詞...
Gullit168 wrote:
1.超車派:內側車道只能超車使用,以H大師為首,各個武功詭異,專走偏門,想獨佔內側車道。

2.讓車派:內側車道有超車與最高速限兩種使用方式,但是屬後車超車者最大論,前車最高速限車一定要讓後車超車者,幫主已經不可考,眾徒們特徵為以道德心法之口訣行走於江湖之間。

3.法警派:以法官與警方說法為基準,超車者與最高速限者兩者平權,以誰先使用內側車道為主,採先來後到依序排隊。師伯輩為台灣之眾法官,師兄輩為內政部國道警察。
...(恕刪)


中性個鬼啦...

fs1013
劉奕兒612 wrote:
鳳翎 wrote:
嗯啊,趕緊去告這個霸道機關為民除害啊
加油

嗯啊 無賴法王只會叫警察開沒違規的單沒辦法開的單
卻不敢去檢舉提告霸道機關未依法行政


話說你們兩個雖然屬於不同派系
只是你們說話口氣越來越像,很容易被別人大作文章
我前面已經有暗示過了




fs1013 worte:
中性個鬼啦...
fs1013


最後還是7pupu了~~

我是說我用的"派系名稱"唷~~
Gullit168 worte:
超車派、讓車派,都是中性詞
以下依時間順序排列:
2019/10/6 17:49:51
2019/10/6 17:49:58
2019/10/6 17:52:42
我車進入內側
請求(正)當時情勢
已改/轉變/成為
路隊長身份車輛..加速或讓道
該車當時選擇為讓道
謝謝 您讓我通過


甭特別急忙 請務必注意安全
我可等待

也希望您安全地駛離內側才好啊


2019/10/6 17:53:01


影片已補上..YOUTUBE影片 (全無商業廣告;即0收益)
唉 終究仍硬著頭皮 再加按喇叭示意 抱歉!

前方影像:
後方影像:


不見得是慢速車
造成車流無法有效疏散



每個人持速 無法均一統一; 十分精準
因此大家共有的標準依歸依規..應該要是
用完內廁(誤)..內側啦~

基本上 若非該路段堵塞:
持超車道(穿越內側)持速
無法超越中線車輛狀況下(相較之下 無法比中線車輛快)

在非困難情境下

請適時安全返回原車道(中線or中線以外車道)

可大幅疏散車流 促進全體用路安全
拜託,莫刻意留置於內側超車道
謝謝您!

請點閱YOUTUBE 那真的確是月亮喔!!

當時中秋節
我有留意抬頭看: 哇~ 左側/月亮高掛...慢慢掉落感覺 !
恰好影像也有紀錄到

和聽音樂~您嚇?幾分鐘??~ ~

....................................................................................................................
為了能讓出內側.. 我多加快"腳步" 不長時間刻意留守於內車道散步
....................................................................................................................


這時 內側車速 沒再又降至個數字了
謝謝~ ..比上次好很多耶!

大里匝道前 改行內車道
是我暼見 霧峰?匝道入口"陸續"(似乎至少有兩輛車)將匯入

此段影片 長時間持用內側行車者..並非慢速車
但...後方就產生許多 規/歸(龜)但蛋

PS:請勿任意模仿 我是危險駕駛 ....因此彼此/儘可能地疏散/才安全哇
慢速車是指時速未滿80km/hr。

*所以,車流堵塞,不全是慢速車造成問題。
*主要是超車道,未儘可能保持淨空。
*超車道被降級作為一般通道了。
無法順利被切割,被分段;
不能被分成更多/數個/區段用路,主作為超車(疏散車輛)用途!
*超車後,用完,適時安全返回中線,
超車道無(乍麼多)長時佔用車輛
才是最好以及最安全的用路習慣。

請仔細查看 後鏡頭影像

詳見,樓上(255樓)
2019/10/6前影像與後影像



我那麼努力
從最外車道,進而再轉到內側
(處理); 促請該車駛離 (我平時 不會催這般急促)
隨後該車很快又返回內側
繼續自詡,擔任路隊長,我真無法度了!

PS: 我看到是:
路隊長持速,曾未達100km/hr。
後方,車群,無法順利暢行。

!!!路隊長 為何可無視這問題?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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