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大多數人都把高速開110當作是常態??

高速公路開表速100然後基本上不進內線(除非要超車....不過說真的,高速公路也沒啥好超車的了啊)的路過
不為甚麼,因為就是這樣......真問我也我給不出個理由。
PS 我上一次檢查得時候,我的車依舊是跟買來時一樣,沒有定速,車速全靠黃金右腳控制的


不過速限確實是有討論空間......但目前是多少就多少了在沒改之前還是只能這樣
不要說高速公路了

一般平面也是一堆車想怎麼轉就怎轉完全不打燈的

在後面看就已經慢慢偏移準備換車道了但就是死不打燈

麻煩這些連手指都不想動的人隨便選個方法趕快去死

你說台灣人多有水準?呵呵我看不出來
你開表速100警察也是會開你龜速罰單哦
看著辦吧
吼吼吼~~ wrote:
限速100開110,...(恕刪)


立法正負十公里的原因是要留一些buffer,
不過現在GPS測速都很準,所以大家都不理這個buffer,直接+10公里在開

其實高速公路上面,因為路況相對單純,速限相對其他因素不是那麼重要
如果大家落實車速分流,很多事故都不會發生:
詳細可以參考我這篇文章
不超車時,無論車種均統一行駛外側車道
要超車時,才往中線靠,若是車速快於中線超車中的車輛,才使用內線超車。
且必須在超完車後,在安全距離許可下,盡可能回到外線,空出中內線以利其他車輛超車
當然,若是超車後發現右前方的車速與自己相差較大,
若是切回外側很可能幾秒後又要切回來,此時就得以連續超車,待空間較寬裕時再回到外側
如此,才能夠正確落實車速分流。
超完車離開超車道 跟不上車流就切往慢車道 覺得開上高速公路至少要做到這兩點...
(車流不多的時候遇到並排三兄弟都很吐血 到底為什麼那麼愛等速並排)
100以下開內線才是讓人討厭
建議分三個車道,速限分別是300、200、100,這樣簡單又好記不容易搞錯。

喔,能開內線的剩沒幾台!?

那200、150、100好惹…

那個沒塞車連100都開不到的,建議吊銷駕照。
現在限速是30年前的標準,真的太慢了
誰跟你速限100開110的
所有沒被開單的人
每一個都是只開100
只要沒被政府標檢局認證的機器照相
表示沒被開單的大家就是開100以內
是你開太慢了
高速公路最容易出車禍的是走走停停的慢速路段
另外是危險駕駛,並不是超速就危險駕駛,筆直無車的路段,安全速度其實可以遠遠超過110(看車子)。反而大家都開100以上,一台開60-70的車就會製造很大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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