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REN KUO0729 wrote:
騙人??
如果您是從事相關行業歡迎交流
但如果不是,請不要因為別人實務上的經驗、作法跟您認定的事實不一樣就說別人騙人,鍵盤專家沒有比較厲害
2015年的時候,原本初判表這個制度要被取消了,但就是因為怕取消造成交通裁決所業務量大增才保留初判表這個業務
如果對車禍雙方的責任認定上沒有幫助,那幹麻保留這項服務
再來和解本來就是雙方同意理賠條件才能和解簽名,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不敢說我是專家,但比起一般人我的實務經驗算多了,如果您在實務上有經驗
歡迎一起交流
而不是打幾個字加上警方初判表僅供參考那一句話再加上茶杯圖片就自以為是專家
請別那邊大小聲的!!!
請問你們保險從業人員理賠的錢是拿自己家裡的錢出來賠嗎?
3:7 也好或是 6:4 也好....你們不是拿自己家的錢出來賠耶!!
別在那邊假耍大方了!!!
拿的用的都是別人的錢...包括你們的薪水!!!

,雖然我現在已經虧了幾萬塊在打訴訟,如果對方到三審定讞還是敗,我一定要打電話去嘲諷一番,虧錢就是為了這一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