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車中 wrote:鬼島法律!永遠保護的是 犯罪者!一看也知道女駕駛跟此案件無關係!還留現場 等警察 !!!什麼狗屁規定,隔一條街車禍,要不要留下來等警察!!! 確實是鬼島的法律!或許該更明確些:只要有機車倒地或行人跌倒,都可以大聲么喝,“發生車禍了,現場所有人、車全部不許動”,無論有無受傷,無論有無碰撞,他都有權可指定哪部車、哪幾部車或幾公尺內的車輛,甚至行人,都得由他圈選,中選者不許把車(包括機車、腳踏車“行人)開走,都得留在原地不准移動,等警察到場釐清肇事責任,否則全都算是「肇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