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之手 wrote:啥叫理盲上路行駛有規定大家都無視 在高的防衛駕駛 一樣死在路上所以法>理>情 現在換成 理>情>法 是嘛 其實事實上 的確是 理大於法 這單純是做人的道理一個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人 但理不在該人身上最後還是很難過的了眾人的眼光基本上 法律是建立在合理的範圍內所以法一定是在理後面在媒體普遍 大眾取得資訊容易的時代法越來越落後不是沒有原因因為要修改法條很困難而理會隨著時代變遷和普遍人的價值觀而改變但最後還是要考慮一件很基礎的事情 就是利益防衛性駕駛是保護自已的利益單純就是這樣自己的利益單靠法條來保護 太晚了受損的不只是金錢上的損失 也可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慎重啊
真理之手 wrote:雙管齊下一邊提高性...(恕刪) 提高刑責是政府的工作鞭刑去勢什麼的也在民間討論了很多但是無論我們怎了吵都是狗吠火車甚至還要廢除死刑....民主時代我們只能自保人被撞死了就算賠你100億對你來說也是沒有任何意義肇事者所幸玩相公家屬還是一毛錢都拿不到啊..
說真的依這個案例來看車子越大就越安全連結車不管怎麼開對上機車絕對100%贏只恨在台灣法律對所有車子轉彎跨線都無法可罰變成車子都不太注意左右方的機車重點是就算撞到了車子也相對安全當然就更不管機車死活在不能改變台灣法律和車子駕駛觀念的狀況下就算能改變也不知要多久目前就只能靠機車本身注意這些會造成死傷的車子也是無奈中的無奈啊
我覺得樓主發這文不錯啊,要懂得保護自己啦。阿這棟樓,也是各有立場,但還是要以實際面去看啦。像在機車停等區等紅燈時,有時會遇到綠燈車道要右轉的公車,也是常常看到有些機車騎士打死不讓。公車轉正後沒吃線,機車騎士也是在停等區內,雙方都沒錯,只是雖一點會被後照鏡巴到而已。路上狀況千變萬化,不管什麼交通工具,上路時就是要多一分心。
我幫你嚴厲譴責砂石車駕駛,順便依業務過失判他五年牢, 不知在天堂的你 有沒有覺得很爽一堆人在對牛彈琴 包括我在內明天開始 車記得不要上鎖(還是你根本沒有車 只是鍵盤車手) 萬一車不見了 我會譴責警察抓小偷不認真 也會幫你嚴厲譴責小偷 順便幫你的車哀悼絕對不會說 你沒上鎖是錯的 因為錯的是無良的小偷
每次有這類意外之後一定都會有防禦駕駛云云的論述出來但是老實說,我個人的感受是,現在M01風氣已經偏向一種「出事就是你活該,誰叫你沒做好防禦駕駛」這樣的感覺.我個人的想法是,越多的用路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會越突顯出防禦駕駛的重要.因為大家都都亂開亂騎嘛,不多注意一點怎麼可以呢基本上來說,大家用的是同一個交通法規守規矩用路,不需要防禦駕駛大家都可以走的很順暢才對的台灣的交通環境敗壞到這個程度完全是台灣人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