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重機發生車禍 對方的估價單金額超高 請教該如何處理

mike911829 wrote:
本人小90被側撞 整個腳踏板 破開一個大洞 整台車子被撞飛出去 我人也飛到 對面停車白線&雙黃線上
...(恕刪)

看到這個敘述,重機敢說他沒超速我還真的不敢聽。

一切等肇鑑出來後再說吧!!
車主記得要跟醫院拿驗傷單,再向重機騎士提過失傷害吧!!
樓主可以要到的可能還不止38萬,成立的機會還蠻高的。

想到重機車主自己把車子騎回去,還要醫療費用五萬,我就覺得那重機騎士是詐騙集團。
alibaba2010 wrote:
據說此車是在海外就先...(恕刪)


如果是改裝好再進口的車子,
這樣車價其實有客觀依據.

個人進口或貿易商進口車,
辦牌需繳付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稅證明,
申請打稅的金額就是車主自認的法定價值,
這就要看當初車主,
有沒有為了減稅而低報了車價.
billion wrote:
看到這個敘述,重機敢說他沒超速我還真的不敢聽。...(恕刪)

你以為小綿羊的殼是金屬的喔?
我的土除被後面90cc的小綿羊用30的速度(估計的)A到,也是缺了一大塊....。
有次被不快的汽車擦撞到也是飛了老遠,肋骨有裂。

況且樓主就被撞了,你覺得他有那麼厲害被撞的噴出去還可以看到車飛起來
如果大魔車主真有嚴重超速,樓主車被撞的飛出去他還可以po文?

你那麼厲害這樣就可以知道超速沒有去做事故鑑定真是太浪費人才了。
billion wrote:
看到這個敘述,重機敢...(恕刪)

大哥你嘛幫幫忙
樓主沒有說重機是車主自己騎回去的喔
billion wrote:
看到這個敘述,重機敢...(恕刪)


重車車主傷的不輕,至少已經不太能跑動了

能騎不代表沒事,不管是車子還是駕駛都一樣

車主也是搞機車的,估出來後也有說對方可以自己去估價

這種大小路又加上左右車,頂多弄到7:3

最好不要再有機車汽車、重車綿羊、大車小車這種阿伯觀念了
在台灣有時巷比路還寬....除非路口有(前有幹道)的交通標誌.
這種狀況12米(假設被認定為主幹道)就算是右方來車.您的車頭撞上對方車的車側.
就肇責的攤算比例.最少2成:8成....也有可能是3:7.......這是一般保險公司間.及交通調解委員會多年來所認同的參考指標.除非兩造能提出各自有利的事證或物證.在增減雙方的肇責比例...........
請記得.(車頭去撞到).這點就達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認定....(路口未適當減速的判決了).
wines wrote:
在台灣有時巷比路還寬...(恕刪)


發生碰撞,路權比較重要

我在大路你在小路,你很快的衝出來我來不及煞停撞上去

講簡單一點,這種路權明確的狀況

是路權小的一方更需注意來車,而如果都有做到就不會發生事故
billion
看到這個敘述,重機敢說他沒超速我還真的不敢聽。
一切等肇鑑出來後再說吧!!
車主記得要跟醫院拿驗傷單,再向重機騎士提過失傷害吧!!
樓主可以要到的可能還不止38萬,成立的機會還蠻高的。
想到重機車主自己把車子騎回去,還要醫療費用五萬,我就覺得那重機騎士是詐騙集團。


呵呵~~我覺得~~你也滿像的~~
雙方都有受傷~~你想重機車主沒去驗傷嗎??
前面我說過,如果比例下來~小車責任重些~那不是挖個洞給小車車主跳~~


tansywen

所謂非法改裝並非無限上綱,
有的車主會花大錢買輪圈避震器加胎皮,這算是非法改裝嗎?
如果我今天騎著我的家樂福牌但爆改20萬的腳踏車,被小朋友側撞撞倒,
車架輪圈手把都壞了,這樣我能得到的賠償是多少?
好死不死我背包裡的iphone 跟新買的筆電也撞到地板壞了,
這也可以記在他頭上嗎?

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在警察來的時候~~需寫進筆錄~並證明該物品損毀跟車禍有因果關係~~

battery0922

機車是側撞喔,,,,右邊被撞壞

請換句有深度的話來聽聽~~你一直強調這點,是沒有用的~~我想聽聽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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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們~~~
不要在小車是被撞到側邊~~或是小車是被撞飛~~
所以是大車錯的這種概念發生了~~~
小車被撞哪裡~~並不太影響路權的判定(迷之音~騎慢點不就撞大車??)~~

路權是影響誰對誰錯的主因~~

會不會飛出去~~是決定在車子的動能(質量)~~


所以~我是否可以解釋小車未注意右方來車強行前進~~結果不夠快被側撞??

如果有看到事故圖的~應該有看到兩車位置~~如果有考慮兩車動能進去~~
相信有看過很多網路撞車影片的人不會再說重機騎80km/hr~~

如何判定我們都不是裁判~~所以請別有太多的情緒言語~~

至於車主雙方是否自行騎車回家~~
是在於車子是否受傷到無法騎乘~~以及車主的忍耐力~~
這些跟車傷或人傷多重是沒有關係的~~

再強調一次~~
車禍損傷~~真的可以拿出來當人損車傷的法條~~
為有刑法跟民法~~

民法說的很清楚~~傷啥賠啥~~就醬!!
wines wrote:
在台灣有時巷比路還寬....除非路口有(前有幹道)的交通標誌.
這種狀況12米(假設被認定為主幹道)就算是右方來車.您的車頭撞上對方車的車側.
就肇責的攤算比例.最少2成:8成....也有可能是3:7.......這是一般保險公司間.及交通調解委員會多年來所認同的參考指標.除非兩造能提出各自有利的事證或物證.在增減雙方的肇責比例...........
請記得.(車頭去撞到).這點就達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認定....(路口未適當減速的判決了).


補充

如果沒有任標示,號誌的兩條道路

路權是看車道數.不是看路的寬度大小.

同車道就是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
google 一下就有了.



fredwu wrote:
補充如果沒有任標示,...(恕刪)

呵呵~~你忘了補充~~要讓右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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