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0615 wrote:
請看http://w...(恕刪)
哈哈哈!是耶!真的罰了耶!
我非常的願意認錯!!!



我還以為警方會用在一旁跟車的方式來取締,沒想到是這麼厲害喔!
不過,對於一些自認在最高速限(包括在10%寬限值以內)卻“不讓道”的,仍力有未逮...

不過這樣的取締,已經非常明顯是在為“內車道是超車道”正名,找回它真正的意義!
cryptography wrote:
所以閃個大燈,所有人...(恕刪)
seanh1218 wrote:
加油.請繼續留在內線.真的不要走
也請別不好意思當第一台車.勇敢的繼續開內線
日後遇到像閣下這樣的車.一定努力跟在後面
如果有個10台20台繼續跟上來
阻礙交通就成了事實
請務必勇敢的繼續撐在內線
國庫就靠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