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QQ哥 wrote:
想半天就想出這點理由啊


哈哈,理由很簡單,想都不用想

不過你可能無法理解啦,因為你沒在檢舉

還以為上傳時間是長到可以出門的

不過還真的有啦,新竹市的上傳系統是真的可以出門的,一案20MB的,居然要傳約20~30分

還好我不住那
台灣人就是標準別人家小孩死不完,只要我方便有何不可以
看回覆留言就一堆這種人了
支持檢舉到底~
樓主加油,有你們在我有感覺路上車輛越來越守規矩。

dwightmay0416 wrote:
台灣世界沒你明天太陽升不上來了是不是


這句話好像只有你自己講的,沒其他人講太陽升不起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6年9月19日,...(恕刪)

法官會准你這樣連續檢舉嗎?


新銳設計師 wrote:
台灣人就是標準別人家小孩死不完,只要我方便有何不可以
看回覆留言就一堆這種人了
支持檢舉到底~


還有人用另一個新聞,開另一篇文,

要來檢討我了,

世界真有趣呀!


汎古實業 wrote:
機車是被貨車撞死的.
不知是機車疏失還是貨車疏失,
跟違停一點關係都没有.

牽拖也不是這樣.

那裡紅線明顯是亂劃,該地停車需求很大,居然是劃紅線??擺明官逼民反.
連郵筒前都是紅線,不知道郵局用什麼方法收郵筒內的信.
7-11要如何卸貨?
快遞要如何送貨至該處?

以上檢舉魔人不會考慮,因為他們內心已偏差,跟錦衣衛類似.


違停導致機車必需往快車道去,請問為何無關?
難道你主張機車都要等違停的車開走在往前走?
那邊不適合紅線,請問你申訴了嗎?
若沒有,請問什麼叫官逼民反?
到底是誰偏差還有得討論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6年9月19日...(恕刪)


你檢舉得不夠用力
應該要每半小時檢舉一次
讓警察直接就站在那一直狂開單

這樣......
那裡就沒人敢違停了

新銳設計師 wrote:
支持檢舉到底~...(恕刪)


你不支持也沒差,也不會因為你不支持就不檢舉了 。


公車停在由內而外的第四線的靠左標線處
為什麼不靠右
看看上面GOOGLE的地圖畫面
公車如果能靠路邊停,還有將近一線可以讓機車行走

內兩線禁行機車,第三線上匝道禁行機車
公車停第四線,右邊全部違停,甚至可能有併排到兩線違停
還要幫違規停車的說話嗎?

騎車要小心要注意沒錯
但是我有路的話我需要騎到那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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