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哥 wrote:想半天就想出這點理由啊 哈哈,理由很簡單,想都不用想不過你可能無法理解啦,因為你沒在檢舉還以為上傳時間是長到可以出門的不過還真的有啦,新竹市的上傳系統是真的可以出門的,一案20MB的,居然要傳約20~30分還好我不住那
汎古實業 wrote:機車是被貨車撞死的.不知是機車疏失還是貨車疏失,跟違停一點關係都没有.牽拖也不是這樣.那裡紅線明顯是亂劃,該地停車需求很大,居然是劃紅線??擺明官逼民反.連郵筒前都是紅線,不知道郵局用什麼方法收郵筒內的信.7-11要如何卸貨?快遞要如何送貨至該處?以上檢舉魔人不會考慮,因為他們內心已偏差,跟錦衣衛類似. 違停導致機車必需往快車道去,請問為何無關?難道你主張機車都要等違停的車開走在往前走?那邊不適合紅線,請問你申訴了嗎?若沒有,請問什麼叫官逼民反?到底是誰偏差還有得討論
公車停在由內而外的第四線的靠左標線處為什麼不靠右看看上面GOOGLE的地圖畫面公車如果能靠路邊停,還有將近一線可以讓機車行走內兩線禁行機車,第三線上匝道禁行機車公車停第四線,右邊全部違停,甚至可能有併排到兩線違停還要幫違規停車的說話嗎?騎車要小心要注意沒錯但是我有路的話我需要騎到那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