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這樣也可以檢舉?

支持樓主,申訴很簡單,到網頁去留下你的案號及申訴事由,很明顯樓主是對的。這種標線根本是智障設計的。
支持申訴 坐等結果
shihtsung wrote:
我超車?我從頭到尾都在檢舉車前面啊.....

我還比較相信是檢舉車輛跟我搶車道輸了,認為我搶他直行車道,心生不滿。所以檢舉我變換車道沒使用方向燈


看起來搞不好是檢舉車故意離前面大貨車一個車身...

然後又不黯法規,弄個故意可以檢舉的的理由吧........

其實很多檢舉魔人,根本就是交通法規智障阿....檢舉主要是為了看他人被罰錢為心裡爽吧....
這裡面水很深,警察👮♀️也不是傻蛋,他們為什麼會告發?他們每天在地執勤還要跟谷歌地圖比誰熟?警察想的是經驗法則,車流順暢,不要相撞。本站查到的規定是路權至上,可以直接靠左續行,插入車流免打燈,那警察真的會忙不完。
先申訴再說,台灣到處是這種製杖標線,一下有機慢車道,一下沒有,標線跟下個路口不對齊,根本是製造車禍。
pjjoe wrote:
這裡面水很深,警察👮♀️也不是傻蛋,他們為什麼會告發?他們每天在地執勤還要跟谷歌地圖比誰熟?警察想的是經驗法則,車流順暢,不要相撞。本站查到的規定是路權至上,可以直接靠左續行,插入車流免打燈,那警察真的會忙不完。


車道線沒對齊,這是規劃的問題,"直行車並未變換車道",該檢討的是為什麼我國車道線讓駕駛無法順暢開車,必須扭來扭去才能開在車道上,每過一個路口就來一次。
有疑慮就申訴吧。
請問路口既然沒有車道線,如何認定誰是直行車?
請問路口既然沒有車道線,哪來變換車道?
三張附圖,時間07:28:01、07:28:06、07:28:07,第一張圖和第二張圖中間差了五秒,我檢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的案件一定會截圖一張有跨線的照片,警察也是這樣作業的,所以結論很簡單:如果不是警察漏給了一張圖,就是樓主少貼了一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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