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Ocean wrote:
這樣哪裡危險?? 速...(恕刪)
蛙蛙自私仔就愛幻想阿

日本德國還有很多國家都是超車完回中線,
都是禁止佔用超車道~
而他們的車禍率卻比我們低

蛙蛙還會幻想超車完回中線很危險

然而事實卻是比較安全~
因為我們是左駕,
由左邊超車比較安全,
相反的右邊超車因為死角比較大所以增加車禍率。
各種研究都是超車完回中線對所有都比較有益。
所以台灣有些人的觀念真的還是比較差一點…
rock750413 wrote:
那會什麼會這樣我想應該是,
北部車子普遍車多,車道不足
如果超車後立即回到中線 超車道速度經常110
中線速度車慢在90 反而增加危險
要閃避慢車 車速落差
所以在測速時,警察會因為內車道速度過低
低於90而裁罰,但是高於100不會有裁罰
如果內線僅限超車使用,我想警察罰單開不完
就會發現車子一直在開鋸齒的形狀(如同閃電)








liang1229 wrote:
五分奉上。這篇一出來,那群硬凹的就不見了。改天我可以引用你的文章嗎?(附出處)(恕刪)









herblee wrote:
沒問題 , 已經寫很...(恕刪)
angeric.ch wrote:又是一篇斷章取義,欲加之罪的文章?
台灣有許多隱性的路怒症者,他們對於被超車感到憤怒,但又發洩不出來,所以喜歡定速在內線,因為在中線或外線若被超車他們無話可說,但在內線他們認為只要想超過我的都違法所以我不讓,堅持擋在超車道,有些人的憤怒程度甚至高到連搭手扶梯有人要過都不願意讓。
台灣的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的定義很明確,要不然所有車道都有速限、從哪個車道都可超車,為什麼要特別說內側為超車道? 只是沒有法令會說超車道可以超速,因為所有的車道於法都有速限,但並不代表不超速就可佔據超車道。
內側車道不是超速用的,沒有一條車道是超速用的,但是超速是法的範圍,除了執法者以外沒有人能夠判定別人違法,你能主張能檢舉,但你無權判定,若自認為別人違法而自行給予懲罰,這是私刑正義,自認為別人超速違法所以我要以阻擋來懲罰,此心態與私刑正義無異。
阻擋別人的跟逼迫別人的都一樣是以自己的方式向對方處以私刑,而在超車道阻擋別人的這種會比較麻煩,因為他們的動機並非真的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而是自己的憤怒,而且他們的憤怒是隱性的,憤怒的根源可能來自於生活中其他層面的壓抑。
所謂生氣是魔鬼,其實讓一下甚麼事都沒有,對有需要的人退讓是美德,對惡霸退讓是自我保護,而且擋在超車道這件事本身就有爭議,為何要把爭議往自己身上兜? 所謂隱性憤怒,就是愛生悶氣,不同於顯性憤怒是引動肝火,愛生悶氣的人容易有腸胃問題,顯性憤怒的肝火來的快去的也快,隱性憤怒的腸胃虛弱會持續很久,很划不來。
喜歡在超車道阻擋別人的若養成習慣,有日若在歐美日等外國開車恐怕會有危險,當然這些人當中很多人可能終其一生不會出國甭論在外國開車,所以會說外國情況不適用於台灣,但我們都想往進步的地方看不是嗎? 再者自己不出國,也不讓下一代出國? 小孩要出國、會在外國開車的時候怎麼跟他說? 說在外國別佔用超車道但在台灣盡量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