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drunner123 wrote:我什麼地方有說這是"...(恕刪) 大大您這不是教壞大家嗎?交通事故人沒受傷最好處理了,現在大家都有保險,報警處理後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在此也奉勸大家千萬不要只投保強制險,一定要再投保任意險哦!對大家是一個保障。切記!切記!
實務上面,可以去開立"精神受創"之驗傷單(學過心理學的人通常都知道怎樣可以合法拿到一些"藥物"或"證明")其實這個在法律上是模糊地帶,但法院上的見解,精神因驚嚇後所受到的創傷跟肉體上的挫傷應無二致,~PS:該處又與所謂的精神賠償不同,精神賠償可於民事法院另外主張絕對比想像中還要好拿到 自可依法控告對方肇事逃逸且有人身上之直接傷害~
dougmichelle2001 wrote:實務上面,可以去開立"精神受創"之驗傷單(學過心理學的人通常都知道怎樣可以合法拿到一些"藥物"或"證明")...(恕刪) 哈哈!我只能說您太天真了電視跟真實之間還是有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