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發現,說自己在金門當兵,師範學院畢業,在彰化當警察那個...

被.....停.....權.....了.....

我猜,沒多久應該又會有註冊一兩天,
但是跟大家好像都很熟的菜鳥出來亂吧...
杏仁8066 wrote:
如果後輪壓線就是闖紅燈..那紅燈右轉呢...某些路口紅燈都能右轉了.難不成01各位正義使者右轉後輪都不壓線的..
且_中華民國交通部發出的公函_不得以壓線就適同闖紅燈來開罰請各執法單位配合_.難不成交通部是個屁..專騙老佰姓的..我是有壓線..但壓線不等同闖紅燈這是中華民國交通部定出來的.不是我個人..罰單早就繳清了.只是不爽壓線被開闖紅燈.
伸訴法院又被駁回.駁回的公文資料又是copy修改的.連內容有些都沒改過來..我想說很扯才po上來..
沒想到有些人的回應更扯..法院公文都能亂寫.是不是代表也能亂判了.偷個東西被送到警局是不是也能依強盜..強姦.恐嚇來送辨.因為就是有罪.判什麼不是重點.開車撞死人也能以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罰個500元了事呢


合法紅燈右轉有分二種
一種叫做機會右轉,地面上是雙箭頭,若遇有直行車,則必需等直行車先行,方可右轉
一種是直接右轉,地面上是單箭頭,是右轉專用車道,非右轉車輛不得占用

壓線不能視為闖紅燈
問題樓主你後輪並不是壓在線上,是紅燈時整台車超過停止線吧
Ah-luba wrote:
剛剛發現,說自己在金...(恕刪)

我早就預言 警察大人 會被 管理員大人 停權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wusamchn wrote:
甚麼行為會被判闖紅燈...(恕刪)

大大..這法規文章好像很多人看不懂,.這法規釋函.就是因為警察單用壓線就適同闖紅燈來開罰
對老佰姓不公平且爭議性多..才會重新對闖紅燈做出明確解釋..裡面提到

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
  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若據此認定超越停止線即為闖紅燈,
  則一般大眾恐難以接受,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初立法精神。

請各位主張壓線等同闖紅燈的大大.看清楚..若還是不了解意思.請回去請教國小老師教你們看中文意思吧
也請01的各位正義使者.當你在罵人闖紅燈時.還上來伸訴的,請自己摸著良心.走路開車騎車最好都有照著標線走..最好一生全都沒犯過任何錯..我po上網不是繳不起罰單..只是單純分享這個很幹的經驗.及讓大家知道並非壓線就是闖紅燈的關念..壓線另有壓線的處罰. 
中華民國交通部主張___壓線_不等_同闖紅燈.
地方警察局主張_____壓線_適同_闖紅燈.不爽你去聲明異議丫
地方法院主張______紅燈25秒就等同闖紅燈..
一個台灣政府機關對同一件事有三套標準.且該用那套標準大家自己想吧.(好像滿多人主張地方警局比交通部還大說)
地方法院駁回我的聲明異議公文.都還能用copy別人的來修改.這種糊塗官竟然還有網友支持
說我闖紅燈牽拖法院字亂打..公文都能亂打.不是也代表判決也能亂判了嗎.
是我還是政府機關在浪費國家資源.我相信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bis0815 wrote:
合法紅燈右轉有分二種...(恕刪)

我有查過壓線被開闖紅燈伸訴沒過例子.很多人被駁回都是因車頭己到班馬線足己影響行人安全.
另沒右線指示燈的路口紅燈右轉是罰900,並不是闖紅燈的2700,若車子後輪壓線就是闖紅燈.那紅燈右轉這條法規不就是浪費國家資源定出來的嗎..右轉車輛一定是壓過線才能右轉吧.
闖紅燈要件是需影響行車路人安全.且到路口.過馬路意圖明顯.而車輛過線但未到班馬線
或路口者是罰900.並不是大家認定的前輪或後輪壓線..我就遇過綠燈塞車我前輪過線後輪未過
但到車輛開始走時剛好變紅燈.所以我一起動後輪就壓線閃燈.被開900元..



杏仁8066 wrote:
我有查過壓線被開闖紅...(恕刪)


我也遇過類似的 (應該昰在忠孝東路跟林森南路口 有闖紅燈照像那各路口)
綠燈右轉時,剛好有行人過馬路,
只好停車等待 (此時後輪已過線)
我前方跟行人中間還有一台機車也在等待

這時候綠燈轉黃燈
行人還沒走完
機車還沒走


紅燈了
機車走了
我起步了
背後相機閃了


收到罰單去申訴被打槍
理由昰 連照兩張
我車子仍有相前移動

這讓我很冏 =_=..
我那時候就是因為不知道該前進還是待在原地
待原地會影響另一個方向的車輛
後退又有行人
只好繼續走

結果就因為車子仍在行進所以判定闖紅燈
當時心理也很氣
但昰沒辦法,申訴被打槍,不知道也沒時間再去找有沒有其他申訴管道

摸摸鼻子認了
以後經過那個路口
就盡量不要從那邊右轉 =_=









jimmywei wrote:
我也遇過類似的 (應...(恕刪)

.被罰如果依法有據..那老佰姓無話可講..但中央若定出一套標準.
結果下面的官卻不鳥中央.能罰就罰衝業績.反正你不爽就伸訴丫.這個就是官啦..
你的部份頂多也是紅燈右轉..依法罰900..但卻被罰闖紅燈2700.還要加扣三點
當官的錯誤老佰姓要承擔..辨個申訴不知如何辨.又要被人誤會想省錢硬坳而浪費國家資源.
交通部有那條法規有提到..後輪壓線闖紅燈.兩張照片行進中闖紅燈..
jimmywei wrote:
我也遇過類似的 (應...(恕刪)


遇到這種尷尬時段
就直接下來牽車吧....
就算被警察抓到,也告不了你
不要違規 政府就沒辦法搶錢
政府很缺錢的
這時機錢真難賺
還花時間去申訴
要是我就用這時間去賺罰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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