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搶錢出人命 吳育昇提案修法

現在已經沒有那種,紅線3分鐘.黃線30分鐘.白線隨你停的規定了喔??新聞報小黃停黃線餒!!為何去7-11買個東西還會被拖??(不會是停在黃網線吧)
Beyondguy wrote:
恕我直率的請教大大這...(恕刪)


妨礙他人
認定的標準不是違規的車主
而是取締的警察

至於遇上鋼琴師的那位仁兄
先修妨礙家庭或通姦罪的法條
必較有說服力
追拖吊車有什麼用?

車都上了吊架也開走了,追到了就能當場把車子放下來還車主嗎?

就因為車主追拖吊車跑到心臟病發作身亡,所以就是拖吊車的錯?那改天如果有人錯過公車,跑去追公車不幸身亡,那是不是也要怪公車司機沒有停車有錯。

自己行為不檢
還要這樣博版面增取曝光
爛死人的政策
路邊停車本來就該拖吊了
沒被撞就很好了
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除有急迫影響公共安全者外,不得強制拖離。



不知他 急迫影響公共安全 是如何判定.......

新聞並沒有詳細說明

而且不知他指的不得強制拖離
有沒有包誇紅線

假如有的話

有些地方真的不能亂停........

違規亂停車可是很容易就害死人的..........
而且已經有不少人都死在
路邊違規停車下了

真的違停就沒什麼好講的...套句條子說的,你覺得不妥去申訴啊

違規就違規罰你應該,這不是01的正義精神嗎?

我雖然騎車如果因為違停被拖走怨歸怨還不是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喔,你說得對。
可是說正格的
如果是我遇到孫仲瑜這樣的氣質美女也可能會忍不住 又不是柳下惠
這點以同是男人我理解他 但是他的政治人格就有汙點了

鴿子拿出紅色的紙 車子不拖吊
這位先生可能就不會心臟病發一命嗚呼說不一定
看到變臉呼吸急促還有機會說 紅單不開了不要喘成這樣 放鬆 放鬆..

開車這麼多年了,CRV II都沒被拖吊過....

因為我幾乎都是停在停車場,不喜歡亂停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大安區有多少小巷紅線停滿了車未曾開單...

唉...失火怎麼辦?急難救護怎麼辦?

違規就違規有什麼好說的?

還是台灣已經邁入大民粹主義時代?
又沒有說違規停車不罰....
違規停車先開單...一個鐘頭後拖吊....
影響交通車流的優先拖吊....我看到的是這樣....
我想道德魔人好像會選擇性的看不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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