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kc wrote:開版大,不要灰心...(恕刪) ...其實, 真的很感謝你特別跳出來, 素昧平生, 卻這麼真摯誠懇地表達了你的支持~要說用不公不義來形容, 好像也太沉重了一點, 倒是, 在能力與時間許可的範圍內, 聊聊一下這些讓人看了就"不酥糊"的事也不至於會有什麼大礙.反對意見當然是會有的, 反正有人貼上來, 就會有人支持, 也會有人反對, 我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這樣的戲碼不是天天都正上演著嗎? 所以嘛, 要貼, 自然就不會去管那麼多的囉~ 他日若是有什麼新發現, 再與你一起分享, 感謝!
David. Huang wrote:這兩天經過住家附近,...(恕刪) 麻煩PO文前弄清狀況,車輛停放處地上"磁磚"是不是與一般行人專用磚有所不同?既然不同! 即表示其非公共用地,無權亦無責開單。如屬公務機關,理當值得檢討糾正撻伐。若您自認公正人士,理應投訴權責單位究責,而非在此噴墨。
David. Huang wrote:照片中的機關單位正是位於士林分局旁的交通大隊門口, 地點在福港街上. 既然是交通大隊, 豈有不知行人步道磚上是不能任意停車之理? 交通大對的門口是供民眾恰公辦事出入走動使用的, 不會是被當成私家車出入車庫門口使用的吧? 旁邊的那個人行道加強拖吊告示牌, 更是顯得諷刺,...(恕刪) 原來那間是交通大隊阿@@一直以為只是比較大間的警察局= =白住了十幾年不過敢這麼明目張膽的停在警局門口應該有某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