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60731 wrote:我是新店在地人, 公...(恕刪) 恩恩~~ 我也是新店人 我沒有很注意他們之前拖的車似乎我看到的都有上溜冰鞋?!?!? (有可能眼花 )不論如何 似乎車主沒有上mobile01的習慣照片照再多 也是沒有用啊....... 慘念
因為拖吊規定都有不使用輔助輪的灰色地帶...例如這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行違規停車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9.執行汽車拖吊時應使用輔助輪(每一輛汽車拖吊車應備一副輔助輪),且均須拍照存證,並由執勤員警於保管單內簽名(不得以蓋章代替),但限於地形或特殊情形無法使用輔助輪者不在此限。台北縣則是訂有9種不使用輔助輪例外狀況:警局拖吊作業標準作業流程,目前共有車輪太大、人行道停車、車輪打彎、靠近路沿、底盤太低、並排、前後車太近、陡坡及其他(如施工路面等)等九種情形,在拖吊時無法加掛輔助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