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台灣訂終身了,遊戲規則都摸熟了,還有甚麼難不倒你的
整個就是咱們的執法單位及法規有問題
所導致的惡性循環
在路上真的是如樓主所講
行車記錄器裝了比較實在
真希望檢舉違規有獎金 相信整個交通及法規會有大地震般的變換
我覺得在我們寶島開車,只有一個原則

沒有什麼是不可以的

ccs911
對的,一切都是道路設計不良和法規落後 [^++^]
最要注意的是機車-腳踏車-行人
他們的動作難以預期
而且出事故的話
汽車駕駛一定倒楣

至於轉彎變換車道打燈這類的問題
只有在台北市和新北市才很麻煩
因為車道非常複雜 車子又多
不熟的路線往往不夠及早變換車道

有的左轉後要馬上切到外線準備右轉
有的禁止左轉要小巷迴轉
有的內線高速道變左轉專用道
有的中線前面變公車專用道
有的中線前面變成上快速道路
有的...
我實在掌握不了
...
所以我只好裝衛星導航...


Pachilla wrote:
樓主忘記一個重點必須...(恕刪)



哇哈哈哈哈哈 笑死我啦

講得太好笑啦

笑到肚子疼


很實在

現實就是你有打燈 後面那些雞巴的機車就會瞬間全加速搶著要越過你

這樣你就得多等好幾秒才能過



現在我都不看了 直接切過去


看看後面機車緊急剎車讓我過還挺有趣的


撞到我看看是誰先投胎~~







唉喲!!!版主真能忍....五年了耶!!!
只能說你開你我開我的你遇到的都是自私人,
讓他是應該...不讓你活該,
禮讓當隨便...不讓逼你偏,
快道悠哉駛...被擋該吃屎,
閃他是好意...硬要跟你拚,
好言互相勸...回馬槍不斷,
要改壞習慣...不要到台灣。
MJ938 wrote:
現在我都不看了 直接切過去
看看後面機車緊急剎車讓我過還挺有趣的
撞到我看看是誰先投胎~~


可是這樣子變換車道是違反交通規則的
如果機車騎士這樣撞到出人命
汽車駕駛會被抓去關吧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2321&ctNode=1373&mp=1
變換車道
(一)汽車變換車道前,先顯示方向燈。
(二)察看所有照後鏡。
(三)回頭察看車輛側面,注意可能的視線盲點,並確保旁邊的車道中有足夠的空間可供您駛入。
(四)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ccs911
有誰被關了?

孤鴻海上來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恕刪)


交通警察只會躲起來抓闖紅燈, 超速照相, 紅燈右轉, 沒戴安全帽, 違停....


加拿大行經無號誌路口斑馬線的時候
只要行人要過馬路,一定會停下來等行人過
在台灣,嘿嘿嘿~~~~~~

GTI_Blast wrote:
6. 切換車道只要將車頭慢慢"嘟"出去應該就有人讓你, 方向燈有沒有打沒關係有時候打反而切不出去



那你這樣要小心我這種想改空力可是又沒錢的小鬼唷
看到你嘟過來就給你嘟下去

我的前保桿就是這樣搞來的


ps~當然我不是故意的啦,只是要小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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